
即 狼 兵。《明史·張經傳》:“﹝ 正德 三十三年﹞五月,朝議以 倭 寇猖獗,設總督大臣…… 經 徵 兩廣狼 土兵聽用。”《明史·李天龍傳》:“代 經 者 應城 周珫 、 衡永 楊宜 。節制不行, 狼 土兵肆焚掠。東南民既苦 倭 ,又苦兵矣。”參見“ 狼兵 ”。
狼土兵(láng tǔ bīng)是中國明代中後期對廣西“狼兵”與湖廣(今湖南、湖北)“土兵”的合稱,特指由西南少數民族土司統領的地方武裝力量。其名稱來源于其組成主體及作戰特點,具有特定的曆史背景和軍事文化内涵。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角度,結合曆史文獻進行詳細解釋:
“狼兵”
指明代廣西地區(尤以壯族聚居的左右江流域及桂西土司轄區為主)由土官(土司)統領的地方武裝。其名可能源于壯語對“土官”或“勇士”的稱呼音譯(如“俍兵”),或因作戰勇猛如狼而得名。主要來源于壯族、瑤族等少數民族,以彪悍善戰著稱。
來源:《明史·兵志三》、《明實錄》嘉靖朝卷。
“土兵”
泛指湖廣行省西部(今湘西、鄂西)土司轄區的士兵,主要由苗族、土家族等少數民族組成,因隸屬“土司”管轄,故稱“土兵”。其組織嚴密,擅長山地作戰與弩箭。
來源:毛奇齡《蠻司合志》、萬曆《湖廣總志·兵防》。
合稱“狼土兵”
嘉靖年間東南倭患嚴重,明廷征調廣西狼兵與湖廣土兵聯合抗倭,二者常協同作戰,遂被統稱為“狼土兵”。此名稱見于官方奏疏及史籍,成為特定曆史階段的軍事術語。
來源:《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四年條、鄭若曾《江南經略》。
狼土兵在明代軍事體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來源:《明史·張經傳》、田汝成《倭變事略》。
來源:茅坤《紀剿除徐海本末》、胡宗憲《籌海圖編》。
來源: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沿海倭亂》。
來源:《萬曆野獲編·兵部》、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
《漢語大詞典》對“狼兵”的釋義為:
明代稱廣西土司的軍隊。因其骁勇善戰,故名。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120頁(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1年)。
結語
“狼土兵”作為特定曆史語境下的複合軍事稱謂,既反映了明代邊疆土司制度的運作,也記錄了少數民族武裝在抵禦外侮中的貢獻。其詞義承載了軍事組織、民族關系與時代變遷的多重内涵,是研究明代軍事史與民族史的重要關鍵詞。
“狼土兵”是明代對特定地方武裝的稱呼,其含義和背景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狼土兵是明代以兩廣地區少數民族(如壯族、瑤族)為主的地方武裝,屬“狼兵”體系。名稱中的“狼”可能源于當地部族名或對其骁勇的形容,“土”則指土著士兵。
主要活躍于抗倭戰争時期,如《明史·張經傳》記載,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朝廷調兩廣狼土兵至東南沿海抗擊倭寇。這類士兵以山地作戰能力著稱,但軍紀松散,常伴隨劫掠行為,導緻“東南民既苦倭,又苦兵”的記載。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狼土兵”解釋為形容人“冷酷無情”,但這一用法未見于權威史料,可能是基于字面義的衍生理解,需注意語境差異。
“狼土”一詞在明代文獻中常作為“狼土兵”的簡稱,例如《明史·靳學顔傳》提到借“狼土”平亂,印證其軍事屬性。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明史》相關列傳或明代軍事史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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