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虧,好在。 唐 元稹 《人道短》詩:“若此撩亂事,豈非天道短,賴得人道長。” 宋 周邦彥 《玉團兒》詞:“賴得相逢,若還虛過,生世不足。” 明 葉憲祖 《團花鳳》第三折:“賴得大爺賢明, 白秀才 也不曾受虧。”
“賴得”是漢語中由“賴”與“得”組合而成的複合詞,主要表達“依賴某種條件得以實現”的語義,常見于古漢語語境或特定方言中。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及《古代漢語虛詞詞典》(中華書局,2018年修訂版)的釋義,該詞可拆解為以下兩層含義:
表條件關聯的副詞性用法
“賴”指“依靠、依賴”,“得”表示“能夠、得以”,組合後強調“因依賴某事物而得以完成”,例如:“賴得良醫,病乃痊愈”(出自《太平廣記》卷三〇五),意為“依靠優秀醫師的診治,疾病才得以痊愈”。此用法常見于古代文獻,體現因果邏輯關系。
方言中的否定性委婉表達
在部分南方方言中,“賴得”可引申為“懶得”的同音轉寫,表示“因主觀不願而放棄行動”,例如:“賴得出門”即“懶得外出”。這一語義在《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2002年)中被收錄,屬于區域性語言現象。
需特别說明的是,“賴得”在現代漢語普通話中已較少使用,其語義功能多被“幸虧”“依靠”等詞彙替代。
“賴得”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含義:表示「幸虧、好在」,用于表達某種慶幸或依賴的情境,強調因外界條件或他人幫助避免了不利後果。
唐代用例:
元稹《人道短》詩:“若此撩亂事,豈非天道短,賴得人道長。”
——意為:若非依靠人道的力量,混亂局面難以平息。
宋代用例:
周邦彥《玉團兒》詞:“賴得相逢,若還虛過,生世不足。”
——表達因相遇而慶幸,否則一生遺憾。
明代用例:
葉憲祖《團花鳳》第三折:“賴得大爺賢明,白秀才也不曾受虧。”
——強調因他人公正而免受冤屈。
“賴得”是帶有慶幸色彩的副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慶幸或依賴的對象。如需更詳細例證,可參考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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