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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的意思、筆錄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筆錄的解釋

[note;record] 記錄下來的文字

詳細解釋

①用筆記錄:您口述,由我給您筆錄。②記錄下來的文字:口供筆錄。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筆錄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術語,其核心指用文字記錄的行為或結果。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法律實務中的定義,其詳細解釋如下:

  1. 基本釋義:用文字記錄

    • 指将口頭語言、事件過程或觀察所得等内容,用書面文字形式記載下來的行為本身。例如:“審訊過程需要全程筆錄。”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 也指這種行為産生的結果,即記錄下來的文字材料。例如:“這份筆錄詳細記載了目擊者的陳述。”
  2. 法律領域特指:司法或執法活動中的正式記錄

    • 在法律語境下,“筆錄”具有特定的專業含義,主要指司法機關(如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或其他行政執法機關在履行法定職責過程中(如詢問、訊問、勘驗、檢查、聽證等),依法制作的記載相關活動、陳述、證據等内容的正式書面記錄。(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 這類筆錄通常具有法律效力,是重要的證據材料或法律文書。制作過程需遵循法定程式,如要求被詢問人/訊問人核對無誤後簽名或蓋章。(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辦法)
  3. 文書特征:原始性、客觀性、程式性

    • 筆錄強調當場、即時、如實地記錄,反映的是原始信息或事件發生的即時狀态,具有原始記錄的性質。
    • 制作筆錄要求盡可能客觀、準确地反映被記錄的内容,避免記錄者的主觀臆斷或修飾。
    • 其制作和使用往往伴隨着特定的法律程式要求,程式的合法性直接影響筆錄的效力。

“筆錄”一詞,在漢語中基礎含義是“用文字記錄”的行為或該行為産生的記錄文本。在法律專業領域,它特指司法機關或執法機關在法定程式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書面記錄,強調其原始性、客觀性和程式性,是法律活動中的重要文書和證據形式。

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筆錄”是一個多場景應用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分為基礎義項和法律專業義項,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礎含義

  1. 動詞用法
    指用筆記錄的行為。例如在學術或日常場景中,通過手寫方式記載信息。經典用例可見明代宋濂《送東陽馬生序》中“手自筆錄”的描述。

  2. 名詞用法
    表示記錄下來的文字内容。例如會議記錄、訪談文字整理等,如“口供筆錄”。

二、法律專業含義

在司法領域,筆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或視聽記錄,主要用于記載訴訟活動、案件事實及相關證據。其特點包括:

三、現代技術延伸

隨着技術發展,筆錄不再局限于文字記錄,還需結合同步錄音錄像保障真實性。例如“五同步綜合錄制系統”将文字、音視頻、時間等元素整合,增強證據效力。


以上内容綜合了基礎語義、法律程式要求及技術發展,覆蓋了“筆錄”的核心應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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