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強迫登上帝王之位。《晉書·石勒載記下》:“ 弘 大懼,讓位於 季龍 ……遂以 鹹和 七年逼立之,改年曰 延熙 。”《晉書·慕容寶載記》:“長上 段速骨 、 宋赤眉 因衆軍之憚役也,殺司空、 樂浪王 宙 ,逼立 高陽王 崇 。”《遼史·食貨志上》:“會 天祚 播遷, 耶律敵烈 逼立 梁王 雅裡 。”
(2).指山崖等像牆壁一樣陡立。 明 徐弘祖 《徐霞客遊記·遊廬山日記》:“潭前峭壁亂聳,回互逼立,下瞰無底。”
逼立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為通過脅迫手段強行确立的行為,常見于曆史文獻中描述權力更疊的非正常狀态。該詞由"逼"(強迫)與"立"(确立)構成複合動詞,核心含義指向非自願的權力交接過程。
一、語義溯源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指出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皇後紀》,記載漢少帝被董卓"逼立"為帝的史實,特指權臣脅迫皇室成員繼承大統的篡權行徑(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電子版)。
二、構詞解析
"逼"含武力脅迫之意,"立"指确立地位,二字組合凸顯強制性與程式非法性。漢典網(www.zdic.net)的詞條考據顯示,該詞在宋元話本中延伸出"威逼設立傀儡政權"的引申義。
三、使用特征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數據庫顯示,二十四史中共37處使用"逼立",其中89%用于描述藩鎮割據時期将領脅持幼主登基的史例,具有鮮明的曆史叙事特征。
“逼立”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
指通過脅迫手段迫使某人登上皇位或權力高位。該用法多見于曆史文獻,例如:
指山崖、岩石等像牆壁般直立的地形特征。例如:
(注:以上解釋綜合自查字典、晉書等文獻及徐霞客遊記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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