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糾正指教。 梁啟雄 《<荀子簡釋>自叙》:“若夫發藴闡精,仍期望於洪哲;糾謬繩疏,實禱祈於俊彥。博雅君子,幸匡教之。”
匡教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需從“匡”與“教”二字的本義及引申義來綜合理解:
“匡”的本義與引申
“匡”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為“飲器,筥也”,本義為古代盛飯的方形竹器。其核心引申義為“方正”、“糾正”、“輔助”、“救助”。例如《左傳·襄公十四年》有“過則匡之”,意為有過錯就糾正它;《漢書·諸侯王表序》中“匡衛天子”的“匡”則有輔助、護衛之意。現代漢語中,“匡正”、“匡扶”、“匡救”等詞保留了糾正、扶助的核心含義。
“教”的本義與引申
“教”在《說文解字》中釋為“上所施下所效也”,本義指教導、教育、訓誨。其引申義可指學說、宗教(如佛教、道教)。例如《禮記·學記》中“教也者,長善而救其失者也”,強調教育的目的是發揚善行、補救過失。
“匡教”的合成含義
将“匡”與“教”結合,“匡教”一詞的核心含義在于“匡正教導”或“匡正宗教(學說)”。具體可理解為:
例如: 在佛教語境中,“匡教”常指護持佛法、匡正佛門(如維護戒律清規、抵禦外道邪說),使其不偏離正軌。在更廣泛的語境中,也可指對某種思想學說或教育體系的扶正與維護。
權威性說明與來源限制:
“匡教”作為一個相對專門的複合詞,其釋義主要基于對“匡”、“教”二字在權威漢語辭書(如《漢語大詞典》、《辭源》、《辭海》、《現代漢語詞典》)中标準釋義的合成分析與曆史文獻中的用例歸納。其含義并非某個單一辭書條目的直接複制,而是對二字組合邏輯與文化實踐中常見用法的總結。
由于該詞在現代常用辭書中的獨立詞條收錄相對有限(更多作為短語或特定語境下的組合詞使用),且用戶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引用鍊接,經核查,目前未能找到權威線上漢語詞典(如漢典 (zdic.net)、國學大師 (guoxuedashi.com) 等)提供包含“匡教”獨立詞條并附帶上述詳細釋義的頁面鍊接。因此,此處釋義主要依據漢語文字學、詞彙學原理及該詞在曆史文化語境中的實際應用進行綜合闡述,其理論基礎源自上述權威辭書對“匡”與“教”的分别解釋及其組合邏輯。
“匡教”是一個由“匡”和“教”組成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糾正錯誤的教導或指導。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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