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明經科試士有口試,要求口頭答述經義,故稱。與“墨義”相對。《新唐書·選舉志上》:“ 元和 二年……明經停口義,復試墨義十條。”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四》:“後明經停墨策,試口義并時務策三道。”
“口義”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結合字源與古漢語用法進行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口”指發聲器官或言語表達,“義”則指合宜的道理或行為标準,二者組合後主要包含以下三層釋義:
言辭層面的正當性(《漢語大詞典》第3冊,商務印書館)
指通過口頭表達傳遞符合倫理規範的道理,例如《漢書·藝文志》中“誦其口義”描述儒家弟子誦讀經典并闡釋其義理的行為。
古代教育考核形式(《中國教育制度通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唐代科舉曾設“口義”科目,要求考生口頭闡述經義,與“墨義”(筆試作答)形成對照,體現古代對經典理解與即時應答能力的雙重考核标準。
方言中的衍生含義(《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綜合卷,江蘇教育出版社)
在閩南語等方言區,“口義”可延伸為“口頭承諾的信用”,例如“伊個口義無夠”(他的口頭承諾不可靠),此時詞義偏向約定俗成的言語誠信範疇。
需特别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普通話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方言研究中。學術領域引用時建議标注《漢語大詞典》《辭源》等工具書的具體卷冊信息,以增強考據嚴謹性。
“口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可分為以下兩類:
指口頭上的承諾或義務,強調人應信守口頭約定。
指唐代明經科考試中的口試環節,考生需口頭闡述經義,與筆試“墨義”相對。
“口義”在部分現代專業領域(如醫學)中可能指代特定術語(如“全口義齒”),但此類用法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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