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的一種人口稅。 漢 代指口賦錢。《漢書·貢禹傳》:“ 禹 以為古民亡賦算口錢,起 武帝 征伐四夷,重賦於民,民産子三歲則出口錢,故民重困,至於生子輒殺,甚可悲痛。宜令兒七歲去齒乃出口錢,年二十乃算。” 王先謙 補注引 何焯 曰:“ 如淳 所引《漢儀注》,乃 元帝 以後之制也。”《南史·齊豫章文獻王嶷傳》:“以穀過賤,聽人以米當口錢,優評斛一百。”《醒世恒言·三孝廉讓産立高名》:“假孝廉,做官員;真孝廉,出口錢。”參見“ 口賦 ”。
“口錢”是中國古代的一種人口稅,具體解釋如下:
口錢亦稱“口賦”,是以人頭為征稅單位的人口稅,最早可追溯至秦代。漢代時期,口錢特指針對未成年人征收的賦稅,兒童從三歲起便需繳納,直至漢武帝時期成為固定稅種。
口錢加重了底層民衆負擔,尤其是貧困家庭因無力繳稅被迫溺嬰,成為漢代嚴重的社會問題。這一現象也促使了稅收政策的調整。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漢書·貢禹傳》等史料,或訪問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口錢》是一個常見的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口部和錢部。口部是漢字中的一個基本部首,表示與口有關的事物;而錢部是用于表示與金錢有關的事物的部首。
《口錢》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部首:口 錢
筆畫:3 9
《口錢》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具有悠久的曆史。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有一種繁體字形“口銭”代表了《口錢》。繁體字“銭”是“錢”的另一種寫法,表示貨币。
古時候《口錢》的漢字寫法雖然有所不同,但其意義與現代相同。古人常用《口錢》來指代用于買賣交易的貨币。
以下是一些關于《口錢》的例句:
1. 父親每天早上都給我一些口錢。
2. 她已經存了很多口錢,準備買一輛新車。
以下是一些由《口錢》組成的詞語:
1. 口錢袋:用來裝載現金的小袋子。
2. 口錢財:指口袋裡存有的財物。
3. 口錢谷:古代稱野菜或小米等容易取得的食物為“口錢谷”。
與《口錢》相關的近義詞包括:
1. 錢币
2. 貨币
3. 銀子
與《口錢》相反的是反義詞,如:
1. 物物交換
2. 無償
3. 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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