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口哨。 魯迅 《集外集·記“楊樹達”君的襲來》:“﹝我﹞一面想,自己竟受了這樣淺薄卑劣的欺騙了,一面卻照了他的歌調吹着口笛,借此噓出我心中的厭惡來。” 茅盾 《大鼻子的故事》:“﹝他﹞吹着口笛走到對面的馬路上。” 蕭紅 《生死場》二:“她聽一聽口笛漸漸遠了!鞭子的響聲與她隔離着了!”參見參見“口哨”。
(2).即哨子。 蕭紅 《手》:“上早操的時候,那指揮官的口笛振鳴得也遠了,和窗外樹叢中的人家起着回應。”參見“ 哨子 ”。
“口笛”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詞語,其具體解釋如下:
口哨或哨子
指通過口腔吹氣發出聲音的工具或行為。例如:魯迅在《集外集·記“楊樹達”君的襲來》中描述“吹着口笛噓出心中的厭惡”,茅盾《大鼻子的故事》中也提到“吹口笛走到馬路上”。
小型吹奏樂器
一種由竹子、紅木或塑料制成的雙孔短笛,音域可達一個八度(如d1~d2)。據記載,現代口笛由竹笛演奏家俞遜發于1971年發明,利用制笛剩餘的短竹筒制作而成。
在文學作品中,“口笛”常象征隨意或輕快的情緒,例如蕭紅《生死場》用“口笛聲漸遠”營造場景氛圍。日常生活中,它也被用于民間音樂組合,如竹笛、二胡等樂器的合奏。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音樂史相關文獻或參考、5的原始來源。
口笛是指用嘴巴發出尖銳的音調,以模仿笛子的聲音。它可以是一種音樂表演的方式,也可以是一種娛樂活動的形式。
拆分部首和筆畫:口(嘴巴)+ 竹(笛子的原材料,也是口笛的代表)+ 筆(一劃),共3個部首,共12個筆畫。
來源:《說文解字》記載,古人借鑒竹子的形态來制造口樂器,形成了口笛。一開始,口笛是用竹子制成的類似于吹奏笛子的樂器,後來演變為通過嘴巴發出聲音的表演方式。
繁體字:口笛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口(嘴巴)+ 土(用土制成的樂器)+ 筆(一劃),共3個字。
例句:他用悅耳的口笛吸引了很多觀衆。
組詞:口哨、口技、笛子
近義詞:吹口哨
反義詞: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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