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逼近火苗。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炙法》:“逼火偏炙一面,色白便割。”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炙法》:“逼火急炙,令上劈裂,然後割之。”
"逼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層意思:
一、字面義:逼近火焰或火源 指物體、人或行為極度靠近明火或高溫熱源,帶有強烈的危險性暗示。
例:柴草堆放處嚴禁吸煙,以防有人逼火引發火災。
此用法強調物理空間的接近,常見于安全警示或災害描述中。據《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記載,該義項在多地口語中使用,尤以華北、西南地區為甚。
二、比喻義:陷入危急或被激怒的狀态
喻指事情發展到難以控制、一觸即發的緊急關頭,類似"火燒眉毛"。
例:公司資金鍊斷裂,現已到逼火的境地,必須立即融資。
此用法凸顯緊迫性,參考《漢語成語考釋詞典》中對"迫在眉睫"的關聯釋義。
描述因外界刺激導緻情緒激烈波動,瀕臨失控狀态。
例:他屢次挑釁,硬是把老實人逼火了。
該義項與方言表達相關,如贛語、客家話中常用"逼起火"形容激怒他人(《漢語方言詞彙調查實錄》)。
使用場景與演變
"逼火"屬口語化表達,書面語中較少出現。其比喻義可能源于"火"在漢語中象征危機與憤怒的文化認知(如"火冒三丈""救火")。需注意,該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收錄,釋義基于方言調查及語用實例分析。
“逼火”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源自北魏賈思勰的《齊民要術·炙法》。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逼火(拼音:bī huǒ)意為“逼近火苗”,特指在烹饪或炙烤過程中将食物靠近火焰以加速加熱或達到特定效果。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齊民要術》相關章節或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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