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橫征暴斂。語本《荀子·富國》:“重田野之稅以奪之食,苛關市之征以難其事。”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四·壯節王公傳》:“先是 淄川 苦調外苛征,公嘗與父老言:‘他日或能奏蠲之。’”
“苛征”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與用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析:
“苛征”指對人民或下屬實行嚴厲、刻薄的征稅或征募,核心含義是橫征暴斂。其中:
該詞最早出自《荀子·富國》:“重田野之稅以奪之食,苛關市之征以難其事。”意為通過加重田稅、嚴苛征收關卡和市場的稅費來剝削百姓()。清代王士禛的《池北偶談》中也提到“淄川苦調外苛征”,描述了地方苛捐雜稅的現象()。
“苛征”不僅指經濟上的剝削,還隱含對民衆權益的壓迫,常與“民生疾苦”等詞關聯。例如,《荀子》原文通過“苛征”強調過度賦稅對百姓生活的破壞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詞語演變或具體案例,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詞典來源。
《苛征》是一個常用的詞彙,意思是指政府或上級對人民或下屬實施強制性的、嚴格要求的征稅或征收制度。
《苛征》的拆分部首為艹和彳,其中艹是植物部首,彳是行走部首。
根據《康熙字典》,《苛征》共有15個筆畫。
《苛征》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其中“苛”表示嚴格或苛刻,“征”表示征收或征召。
在繁體字中,《苛征》的寫法為“苛徵”。
根據古時候漢字寫法的規範,《苛征》可以寫作“苛徵”,也可寫作“芰徵”。
1. 政府對企業實行苛征,給企業造成了很大的負擔。
2. 這個部門對員工的出差報銷進行了苛征,要求提供非常詳細的報賬材料。
組詞:不苛征、苛碎、徵求。
近義詞:嚴征、嚴酷征收。
反義詞:松征、寬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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