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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田的意思、課田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課田的解釋

征收田賦。《晉書·食貨志》:“男子一人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其外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二十畝,次丁男半之,女則不課。”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課田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可從字義分解與曆史制度兩方面闡釋:


一、字義解析

  1. 本義為“考核”“征收”,《說文解字》釋為“試也”,引申為按規征收賦稅或攤派勞役。如《漢書·昭帝紀》載“民賦斂以時,課其田畝”,強調對田産的稅賦征管 。

  2. 指農耕土地,是古代社會核心生産資料。

合成詞“課田”即指官府按制度向農民征收田租或強制耕種公田的行為,核心在“課”的強制性與“田”的标的物屬性。


二、曆史制度專指(魏晉南北朝)

“課田制”特指西晉至北魏時期的國家土地與賦役制度:


三、現代語義與延伸

現代漢語中“課田”已非常用詞,但作為曆史術語仍保留以下特征:


學術參考文獻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卷7,頁1023,“課田”詞條釋為“按田畝征收賦稅” 。
  2. 呂思勉《中國制度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第12章,詳述西晉課田制與占田關系 。
  3. 唐長孺《魏晉南北朝史論叢》(三聯書店,1955)解析北魏均田制對課田的繼承與發展 。
  4. 《中國曆史大辭典·魏晉南北朝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課田”制度詞條釋義 。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标注來源為權威紙質出版物,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網絡擴展解釋

“課田”是魏晉時期與土地制度相關的經濟術語,其核心含義為按人口征收田賦或分配耕種任務,主要依據來自《晉書·食貨志》的記載。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課田”指政府規定丁男、丁女等需承擔一定面積的農田耕種義務,并以此作為征收賦稅的依據。例如:

二、曆史背景

該制度與晉代“占田制”配套實施:

  1. 占田:允許男子占田70畝,女子30畝;
  2. 課田:在占田基礎上,額外規定必須耕種的面積并繳稅。

三、目的與作用

通過強制耕種和征稅,确保國家財政收入,同時鼓勵農業生産。未完成課田任務者需繳納對應賦稅,體現“強制勞動”與“稅賦結合”的特點。

四、其他說明

部分低權威性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比喻勤奮學習或工作”的成語,但此說法缺乏可靠文獻支持,可能是現代誤用。建議以《晉書》等史書記載的原始含義為準。

如需進一步了解晉代土地制度,可參考《晉書·食貨志》原文或相關曆史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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