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始皇 坑殺儒生之處。故址在今 陝西 臨潼縣 城西南十公裡之 洪慶村 。 宋 樂史 《太平寰宇記·關西道三·昭應縣》:“ 坑儒谷 在縣東南五裡。 始皇 以 驪山 溫處令人冬月種瓜,招天下儒者議之,各説不同,因發機陷之。 唐玄宗 改為 旌儒鄉 ,立 旌儒廟 , 賈至 為碑文。”按,今 唐 刻 旌儒廟 碑已毀,僅存殘破的 唐 刻儒生石像。
坑儒谷是秦代曆史事件的重要遺址,指秦始皇為鎮壓儒生言論而大規模坑殺儒生的地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本義指窪陷的地洞,此處作動詞,意為「活埋」。據《說文解字》載:「坑,塹也,從土亢聲」,引申為坑殺之刑。
指儒家學者,先秦時期以孔子學說為核心的學派門徒。《周禮·天官》注:「儒,諸侯保氏有六藝以教民者」。
地形稱謂,《爾雅·釋水》:「水注谿曰谷」,此處特指骊山北麓一處峽谷地貌。
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因方士侯生、盧生譏諷始皇并逃亡,引發「焚書坑儒」事件。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
「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鹹陽。」
後世學者考證,實際坑儒地點位于鹹陽外骊山溫谷(今陝西臨潼洪慶堡),唐代改稱「坑儒谷」。
唐代《括地志》明确記載:「坑儒谷在雍州新豐縣西南,漢武帝時為思鄉廟」。今臨潼區存清代「坑儒谷」碑刻及祭祀遺迹(來源:《陝西通志·古迹》)。
自漢代起,「坑儒谷」成為文化專制符號。王充《論衡》痛斥:「燔詩書,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諸生為妖言」,後世常用以警示思想壓迫之禍。
《史記》記460餘人,衛宏《诏定古文尚書序》稱700人,東漢《文獻通考》考訂為「四百六十八人」(來源:馬端臨《文獻通考·學校考》)。
現代研究指出,被坑者多為方術之士,但秦始皇「以儒标目」定罪,實為震懾六國遺民(來源:翦伯贊《秦漢史》)。
今坑儒谷遺址為陝西省文物保護單位,設有紀念展館,出土秦代刑具及骨骸印證史實(來源:臨潼區文物局2023年考古簡報)。
參考文獻典籍
“坑儒谷”是中國古代曆史事件“焚書坑儒”的重要發生地,其解釋需結合地理位置、曆史背景及文化含義:
地理位置
根據史料記載,坑儒谷位于今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西南約10公裡的洪慶村一帶()。部分早期資料(如)誤将其标注為河南新鄭市,但權威文獻及考古研究均指向陝西臨潼。
曆史事件背景
該地因秦始皇“坑儒”事件得名。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因方士盧生等人求仙失敗後逃亡,遷怒于儒生,以“妖言惑衆”罪名活埋460餘人()。提到一個傳說:秦始皇曾命人在骊山冬季種瓜,誘騙儒生讨論“逆天而行”之罪,借機坑殺,但此說法多見于野史。
詞義延伸與現代意義
原指具體曆史事件發生地,後衍生為“迫害知識分子”的象征()。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批判壓制思想自由的行為。
相關遺迹與紀念
唐代曾在此建旌儒廟,立碑紀念被坑儒生,現僅存殘破石像()。今洪慶溝一帶仍被視為曆史遺址。
注意:關于坑儒谷的具體細節,不同文獻存在傳說與史實的差異,建議參考《史記》等正史及權威考古研究獲取更準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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