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始皇 坑殺儒生之處。故址在今 陝西 臨潼縣 城西南十公裡之 洪慶村 。 宋 樂史 《太平寰宇記·關西道三·昭應縣》:“ 坑儒谷 在縣東南五裡。 始皇 以 驪山 溫處令人冬月種瓜,招天下儒者議之,各説不同,因發機陷之。 唐玄宗 改為 旌儒鄉 ,立 旌儒廟 , 賈至 為碑文。”按,今 唐 刻 旌儒廟 碑已毀,僅存殘破的 唐 刻儒生石像。
“坑儒谷”是中國古代曆史事件“焚書坑儒”的重要發生地,其解釋需結合地理位置、曆史背景及文化含義:
地理位置
根據史料記載,坑儒谷位于今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西南約10公裡的洪慶村一帶()。部分早期資料(如)誤将其标注為河南新鄭市,但權威文獻及考古研究均指向陝西臨潼。
曆史事件背景
該地因秦始皇“坑儒”事件得名。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因方士盧生等人求仙失敗後逃亡,遷怒于儒生,以“妖言惑衆”罪名活埋460餘人()。提到一個傳說:秦始皇曾命人在骊山冬季種瓜,誘騙儒生讨論“逆天而行”之罪,借機坑殺,但此說法多見于野史。
詞義延伸與現代意義
原指具體曆史事件發生地,後衍生為“迫害知識分子”的象征()。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批判壓制思想自由的行為。
相關遺迹與紀念
唐代曾在此建旌儒廟,立碑紀念被坑儒生,現僅存殘破石像()。今洪慶溝一帶仍被視為曆史遺址。
注意:關于坑儒谷的具體細節,不同文獻存在傳說與史實的差異,建議參考《史記》等正史及權威考古研究獲取更準确信息。
《坑儒谷》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以各種辦法陷害、誣陷名士、儒者的地方或環境。它常用來形容一個充滿危險、險惡的環境,人們在這個環境中常常受到威脅、诽謗和排斥。
《坑儒谷》的拆分部首是土,它的筆畫是13畫。
《坑儒谷》最早出自《漢書·藝術志》的記載。在明代續修的本子中,将《坑儒谷》作為成語固定下來。在繁體字中,《坑儒谷》的書寫與簡體字大緻相同。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以《坑儒谷》為例,古時候寫作「坑儒穀」,整體字形沒有大的變化,但一些筆畫的順序和結構可能與現代稍有不同。
他在公司成了《坑儒谷》,經常被無端誣陷。
組詞:坑害、儒家、谷底。
近義詞:害人地、羅網之地、陷人處。
反義詞:安全之地、庇護之地、溫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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