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ubject (in a curriculum)]
(2) 學術等按不同性質劃分的類别
(3) 學校教學中指課程名目
(4) 古代分科取士的名目,始自隋唐
(5) [headings in an account book]∶會計賬目
(1).法規、學術、帳目等按其性質劃分的類别和名目。《舊唐書·李峤傳》:“竊見 垂拱 二年諸道巡察使所奏科目,凡有四十四件,至於别準格敕令察訪者,又有三十餘條……今之所察,但準 漢 之六條,推而廣之,則無不包矣,無為多張科目,空費簿書。” ********* 《經曆》二:“後來進了小學,最怕的科目便是算學。” 丁玲 《母親》:“學堂裡科目是很多的,國文,修身,地理,曆史,總有十幾門。”
(2).指 唐 代以來分科選拔官吏的名目。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六:“ 唐 科目至繁,《唐書》志多不載。” 宋 陳亮 《謝教授墓志銘》:“國家以科目取士,以格法而進退之,權奇磊瑰者固於今世無所合,雖復小合,旋亦棄去。”《明史·選舉志一》:“ 明 制,科目為盛,卿相皆由此出,學校則儲才以應科目者也。” 清 顧炎武 《日知錄·科目》:“ 唐 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 開元 禮,有道舉,有童子;而明經之别,有五經,有三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其天子自詔曰制舉……見於史者凡五十餘科,故謂之科目。”
(3).指通過科舉取得的功名。 宋 陳亮 《送吳久成序》:“少以氣自豪,出手取科目,隨輒得之。” 明 宋濂 《汪文節神道碑》:“忠孝大節,揆古無讓,於今無媿,可謂不負於科目矣。” 清 金人瑞 《春感》詩之四:“半生科目沉山外,今日 長安 指日邊。”
(4).指科目人。 元 劉壎 《補史十忠詩·樞密閩廣宣撫史陳公》:“不有二忠存,千古笑科目。”《儒林外史》第四三回:“這太守姓 雷 ……年紀六十多歲,是個老科目。”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九:“ 李文貞公 光地 以 直 撫入相, 桐城 方侍郎 苞 叩之曰:‘自入國朝,科目躋茲位者凡幾?’”
“科目”一詞在不同領域有不同含義,以下是主要解釋:
1. 教育領域 指學校教學體系中的分類學科,如語文、數學、英語等基礎科目,以及大學專業課程如《數據結構》《宏觀經濟學》等。不同學段會有差異,例如小學科目注重通識教育,高等教育科目則更具專業性。
2. 會計領域 指對經濟業務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分為:
3. 生物學分類 在早期分類學中,曾作為“目”與“綱”之間的分類單位,現代生物分類體系已不再使用該層級。
4. 其他場景
該詞核心含義始終圍繞“系統性分類”,具體解釋需結合上下文語境判斷。
科目(kē mù)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科和目。
科字的部首是禾(hé),屬于“草木”部首,總共有9個筆畫。目字的部首是目(mù),屬于“目字旁”部首,總共有5個筆畫。
科目一詞最初出現于《周禮》中,用來指代官職、職務、職責。後來逐漸演變為指代學科、課程。
科目的繁體字是科目。
在古代,科字的寫法略有不同,舊時的寫法是禾字旁邊有一個勾,勾的下面則是目字旁的形狀。目字的古代寫法則是由三個橫線組成,形似一個眼睛。
1. 這學期的科目有語文、數學、英語和科學。
2. 我對藝術和音樂類的科目特别感興趣。
1. 學科:指學校設置的不同學科領域。
2. 選修科目:指學生可以選擇但非強制學習的科目。
課程、學科、學科目錄
非學科、非課程、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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