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重罰。 郭沫若 《塔·喀爾美蘿姑娘》:“我抛别了我的妻子,我是忍心,但我也無法兩全。而我的不負責任的苛罰,我現在也飽受着了。”
譴責與處罰。苛,通“ 訶 ”。《周禮·夏官·射人》:“不敬者,苛罰之。”
“苛罰”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重罰
指嚴厲或過度的懲罰。例如郭沫若在小說《塔·喀爾美蘿姑娘》中寫道:“我的不負責任的苛罰,我現在也飽受着了。”
譴責與處罰
此處“苛”通“訶”(hē),表示斥責、責備。這一用法源于《周禮·夏官·射人》中的記載:“不敬者,苛罰之。”
詞源與結構
“苛”本義為嚴厲、苛刻(如“苛責”),在古漢語中也可通“訶”,表示斥責;“罰”即處罰,二者組合強調嚴厲的責罰行為。
現代使用
該詞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語境,日常口語中較少出現,可替換為“嚴懲”“重罰”等近義詞。
以上解釋綜合了權威詞典釋義及文獻用例,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周禮》原文或郭沫若文學作品。
《苛罰》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包含兩個部首,分别是“艹”和“網”,并且分别擁有四個和十三個筆畫。
該詞語是由“苛”和“罰”兩個詞組合而成。在《說文解字》中,“苛”字的本義是“嚴厲”,表示對人對事物要求嚴格,不寬容。而“罰”字的本義是“處罰”,表示對違法行為或錯誤行為給予制裁或懲罰。
《苛罰》詞語的繁體字寫法是「苛罰」。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不同,但詞義基本相同。例如,苛字的繁體字寫法為「塚」,罰字的繁體字寫法為「罰」。
例句:
1. 他對員工的工作要求十分苛罰。
2. 這個罰則太苛罰了,不符合實際情況。
組詞:
1. 苛待:指對人嚴厲對待,使其受苦。
2. 罰款:指根據規定對違法者或者錯誤行為者強制收取一定金額的錢財作為處罰。
近義詞:
1. 嚴厲:指對事物要求嚴格,不寬容。
2. 處罰:指對違法行為或錯誤行為給予制裁或懲罰。
反義詞:
1. 寬容:指對人或事物寬容、寬大。
2. 獎勵:指對良好表現或成績給予肯定和贊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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