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科鈔 ”。由六科給事中分類抄錄朝廷内外章疏及帝王谕旨,參署付部的一種文件。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歸山》:“[副淨持朝報送上介]禀老爺,今日科抄有要緊旨意,請老爺過目。”《清會典·都察院·六科》:“掌發科鈔……凡科鈔親接本於内閣,各分其正鈔外鈔而下於部,應封駮則以聞。”
科抄(kē chāo)是明清時期中央官署處理公文的一種特殊制度,指将奏章題本的主要内容或批示抄錄分發給相關衙門執行或存檔的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明清時期,通政使司或六科将皇帝禦批後的題本、奏本,摘錄要點或全文抄送相關部門執行或備案的行政程式。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科抄"條目。
文書流轉
官員奏本先遞交通政使司,經内閣拟寫初步處理意見("票拟"),皇帝朱批後,由六科(吏、戶、禮、兵、刑、工)抄錄批文及核心内容。
來源:白鋼《中國政治制度通史·明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
分類執行
來源:韋慶遠《明清史辨析》(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
來源:郭松義《清代政治與社會》(商務印書館,2013年)。
來源:李治安《中國古代官僚政治》(中華書局,2004年)。
當代研究強調科抄制度體現明清文書行政的精細化,但後期因流程冗雜導緻效率下降,成為官僚弊病之一。
來源: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譯本)。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為權威紙質出版物,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科抄”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與明清時期的官制相關,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科抄(亦稱“科鈔”)是明清時期由六科給事中負責的公文處理制度。其核心職能是将朝廷内外的奏章、帝王谕旨進行分類抄錄,并籤署意見後轉發至對應的部門執行。這一流程屬于六科給事中“稽察官府公事”的重要職責(參考《清會典·都察院·六科》)。
制度背景
文獻例證
清代孔尚任的《桃花扇·歸山》中提到:“今日科抄有要緊旨意”,說明科抄在政務傳達中的實際應用。
其他解釋辨析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科抄”解釋為科舉考試中的抄襲行為,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曆史文獻支持,可能為誤傳或引申義,需謹慎使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六科給事中的具體運作,可參考《清會典》或相關明清官制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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