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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差的意思、科差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科差的解釋

官府向民戶征收財物或派勞役。 唐 吳兢 《貞觀政要·政體》:“自朕有天下已來,存心撫養,無有所科差,人人皆得營生,守其資財。” 元 狄君厚 《介子推》第一折:“卻正是農忙耕種,百忙裡官急科差。” 明 餘繼登 《典故紀聞》卷七:“比來撫綏者不得人,但有科差,不論貧富,一概煩擾,緻耕穫失時,衣食不給,不得已乃至逃亡。”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科差是中國古代賦稅制度中的專業術語,特指元朝政府向民戶征收的絲料、包銀、俸鈔等賦稅項目的總稱。這一制度起源于蒙古汗國時期,至元朝統一後逐漸形成完整的征收體系,成為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

從詞義構成分析,“科”指官府按條例規定的賦稅名目,“差”則取“差發”之意,即按戶攤派的徭役或實物稅。兩者組合為複合詞,體現了元代賦稅“以戶為課征單位,分項定額征收”的特點。據《元史·食貨志》記載,科差主要包括三項:1)絲料,每二戶出絲一斤納官;2)包銀,每戶納銀四兩;3)俸鈔,作為官吏俸祿補充的附加稅。

該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呈現明顯的地域差異,北方漢地多征絲料、包銀,江南地區則折收木棉、布匹等實物。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元世祖推行“科差法”改革,将各項雜稅合并計征,标志着科差制度的成熟。隨着元代中後期紙鈔貶值,科差逐漸由實物稅轉向貨币稅,為明清“一條鞭法”稅制改革提供了曆史借鑒。

網絡擴展解釋

“科差”是中國古代賦稅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内容,其含義和演變在不同朝代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科差是官府向民戶征收財物或攤派勞役的統稱,屬于代役稅性質,類似于更賦、力庸等制度。主要形式包括實物(如絲料)和貨币(如包銀)的征收,以及直接征調勞動力。


二、曆史演變

  1. 唐宋時期
    初興于唐宋,但征收範圍有限,屬于臨時性攤派,且代役稅與徭役并存。例如唐代文獻《貞觀政要》提到“無有所科差”,側面反映其存在。

  2. 元代制度化
    元代成為正式賦稅項目,形成系統化征收體系,包括絲料、包銀、俸鈔三項,按戶征收。此時科差與力役、職役并征,成為國家財政重要來源。


三、征收内容與對象

  1. 主要内容

    • 絲料:每戶繳納蠶絲,全科戶需1斤6兩4錢,減半戶折半。
    • 包銀:以中統鈔繳納,全科戶4兩,後部分改為俸鈔(官員俸祿來源)。
    • 戶鈔:針對江南部分地區的附加稅。
  2. 征收對象
    主要針對民戶、醫戶、獵戶等,而軍戶、站戶、僧道、儒戶等享有豁免權。南北地區存在差異,北方以絲料和包銀為主,南方則側重戶鈔。


四、實施特點

  1. 按戶征收
    元代科差以戶為單位,根據戶籍等級(全科戶、減半科戶等)差異化征收。

  2. 時限規定
    中統二年(1261年)明确繳納期限,如絲料限八月,包銀初期限八月,末期限十二月,後調整為絲料不過七月,包銀不過九月。

  3. 社會影響
    過度科差曾導緻民戶逃亡,明代文獻《典故紀聞》記載“緻耕獲失時,衣食不給”。


五、文獻例證


以上内容綜合了曆史制度、征收方式及社會影響,主要參考來源為、、。如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朝代細則,可查閱《元史·食貨志》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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