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訊。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三·嘉慶三丑狀元》:“時 坤 起為北祭酒,上命捕至詔獄拷治,瘐死獄中。”
“拷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狹義用法(刑訊逼供)
“拷”指用刑具逼問或拷打,“治”指懲治,合起來表示通過刑罰手段審訊。例如明代文獻記載的案例:“上命捕至诏獄拷治,瘐死獄中”(《野獲編·科場三》),描述因嚴刑拷打導緻囚犯死亡的情形()。
廣義用法(嚴厲懲治/訓斥)
作為成語時,可引申為對錯誤行為的嚴厲批評或法律上的嚴厲打擊,例如領導對下屬的嚴肅訓斥,或司法系統對犯罪分子的懲處()。
與“拷治”相關的詞語包括“繃扒吊拷”“吊拷掤扒”等,均強調嚴刑拷打的行為()。
如果需要進一步考證文獻案例或具體用法,可參考《野獲編》等史料。
拷治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拷和治。
拷的部首是手,總筆畫數為7,拆分筆畫順序為橫、豎、撇、提、捺,是一個多義字,除了表示用繩索捆綁之外,還可以表示折磨、拷問等含義。
治的部首是氵(三點水),總筆畫數為8,拆分筆畫順序為橫、點、橫、橫、豎、橫、豎、橫,是一個多義字,除了表示治療、管理等含義之外,還可以表示統治、管束等含義。
拷治的意思指的是使用拷打和刑法進行治療、懲罰,表示對犯罪分子的拷問和懲治行為。
《拷治》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那時候拷打和刑法在治理社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拷治的過程中,通常會使用繩索将犯罪分子拴起來,然後進行拷問或刑罰。
在繁體字中,《拷治》的寫法與簡體字相似,沒有明顯的差别。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但《拷治》一詞并沒有明顯的變化,仍然是由拷和治組成。
一些例句中使用了《拷治》:
1. 為了揭開真相,警方對嫌疑人進行了嚴格的拷治。
2. 古代統治者常常使用拷治來穩定社會秩序。
其他與《拷治》相關的詞語:
組詞:拷打、拷問、拷打刑罰、拷打懲罰
近義詞:拷打、刑罰、懲罰、處罰
反義詞:治愈、療養、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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