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鞭打。多指刑訊。 晉 幹寶 《搜神記》卷十一:“其女告官雲:‘婦殺我母。’官收繫之,拷掠毒治。孝婦不堪苦楚,自誣服之。”《魏書·刑罰志》:“又驗諸證信,事多疑似,猶不首實者,然後加以拷掠。” 宋 司馬光 《涑水記聞》卷十四:“王怒,命内知客鞫其事,二婢不勝拷掠,自誣雲夫人使之縱火。”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一·葛端肅公家訓》:“王大怒,将引禮官拷掠,欲以恐喝。”
“拷掠”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kǎo lüè(或kǎo lüě,不同來源注音略有差異),其核心含義為拷打、刑訊,特指通過暴力手段逼供或懲罰。以下是詳細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刑罰體系,可參考《中國法制史》等專業資料。
拷掠(kǎo lüè)是一個動詞,意思是搶劫、掠奪、剝削他人財物或權益。
拷的部首是手,筆畫數為7;掠的部首是手,筆畫數為11。
拷掠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戰争時期,當時戰勝的一方會搶奪敗者的財物和資源,或奴役俘虜。隨着社會的發展,拷掠的含義也延伸到非戰争時期的掠奪和剝削。
拷掠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拷掠」。
古代漢字的寫法有很多變化,拷的古體字寫作「辶+高」,掠的古體字寫作「扌+略」。
1. 那個強盜在黑夜中拷掠了村莊的財物。
2. 奸商拷掠農民的勞動成果。
3. 曆史上有不少國家因為拷掠他國資源而崩潰。
拷掠可以根據需要組成不同的詞語,如拷掠者、拷掠行為、拷掠財物等。
近義詞包括掠奪、搶劫、劫掠。
反義詞包括贈予、施舍、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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