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歸附。 宋 李如箎《東園叢說·王用三驅失前禽》:“夫聖人在上,天下皆比附。其間有不服者,聖王豈有強之而必欲其比附者?”
(2).引申為相關聯。 清 王夫之 《詩铎》:“不以詩解詩,而以學究之陋解詩,今古人雅度微言,不相比附。”
(3).依傍,并列。 清 顧炎武 《孝陵圖》詩:“下列石獸六,森然象鹵簿。自馬至獅子,兩兩相比附。”《晉書·索靖傳》:“枝條順氣,轉相比附。”
(1).謂比照條律、事例。《書·呂刑》“其刑上備,有并兩刑” 唐 孔穎達 疏:“須探測刑書之意,比附以斷其罪。” 宋 蘇轍 《三論舉台官劄子》:“後來朝廷所除諫官如 吳安詩 、 劉唐老 、 司馬康 三人,皆未曾實歷,遂再奏,乞比附施行。”《續資治通鑒·宋理宗淳祐十年》:“丁酉, 龍翔宮 奉安感生帝及從祀聖像,仍備祭器,比附 太一宮 禮例祈祝。” 湯一鹗 《論裁撤領事裁判權之預備》:“以綿蕞草創,而不求其備,又與執數十條戶例、刑律以比附推敲者,何以異乎?”
(2).拿不能相比的東西來勉強相比。 唐 靈一 《林公》詩:“誰為竹林賢,風流相比附。”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六》:“其稱引比附何嘗不託于六藝,夫孰知其誤人家國壹至此哉!” 田北湖 《論文章源流》:“但摭拾别解,比附古典,湊集而成章。” 朱自清 《中國語的特征在那裡》:“兩種文化接觸之初,這種曲為比附的地方大概是免不了的。”
“比附”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主要可從以下方面理解:
歸附
指主動依附或歸順,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宋代李如箎提到“聖人在上,天下皆比附”,強調聖王統治下民衆的歸附狀态。
相關聯
表示事物之間的間接聯繫。清代王夫之在《詩铎》中批評“以學究之陋解詩”導緻古今雅言無法“相比附”,即指缺乏合理關聯。
依傍或并列
描述事物并列或依傍的狀态。如《晉書·索靖傳》中“枝條順氣,轉相比附”,比喻枝條排列有序。
勉強類比
最常見的用法,指将不相關的事物強行比較。例如“李商隱的詩不可牽強比附”,強調避免生硬類比。
在傳統中國司法中,“比附”指類比推理的定罪量刑方法,即當法律無明文規定時,援引類似條款或判例處理案件。例如《唐律疏議》中的“輕重相舉”原則,通過類比實現法律漏洞的補充。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史中的具體案例,可參考知網等學術來源。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