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mor and weapons] 甲胄和作戰兵器
铠甲和兵器。《三國志·魏志·锺會傳》:“時方給與 姜維 鎧仗,白外有匈匈聲,似失火。”《新唐書·逆臣傳上·安祿山》:“時兵暴起,州縣發官鎧仗,皆穿朽鈍折不可用。” 宋 沉括 《夢溪筆談·人事一》:“鎧仗精巧,以至封貯亦有法度。”
铠仗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專指古代軍事活動中使用的防護裝備與兵器。根據《漢語大詞典》解釋,該詞由“铠”和“仗”兩個語素構成:
在文獻中,“铠仗”常以整體概念出現,例如《資治通鑒》描述軍隊“铠仗精銳,部伍嚴肅”,體現其代指完整軍事裝備體系的含義。該詞多見于唐宋史籍,現代漢語中已被“武器”“盔甲”等詞取代,但仍用于曆史研究領域。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2冊第547頁;《後漢書》卷1;《宋史》卷197;《資治通鑒》卷135)
“铠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詳細解釋如下:
“铠仗”指铠甲和兵器,合稱代指古代軍隊的裝備和武器。具體包括:
《三國志·魏志·東夷傳》
“以弓矢刀矛為兵,家家自有铠仗。”
(百姓以弓箭刀矛為兵器,每戶均有自備的铠甲和武器)
《晉書·祖逖傳》
“帝乃以逖為奮威将軍、豫州刺史……不給铠仗,使自招募。”
(皇帝未提供铠甲兵器,令祖逖自行招募士兵并裝備)
《新唐書·逆臣傳》
“州縣發官铠仗,皆穿朽鈍折不可用。”
(州縣發放的官制铠甲兵器已朽壞,無法使用)
“铠仗”在軍事文獻中多用于描述軍隊的基礎裝備,既強調防護(铠),也涵蓋攻擊性武器(仗)。其用途可概括為:
現代語境中,“铠仗”已不常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文言表述。近義詞可包括“甲兵”“兵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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