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e stubborn; cling to]∶拘泥地遵守;固守
拘守禮法
(2) [imprison]∶拘留看管
(1).守而勿失。《荀子·修身》:“端慤誠信,拘守而詳。” 楊倞 注:“拘守,謂守而勿失也。” 晉 陸機 《謝平原内史表》:“拘守常憲,當便道之官。”
(2).引申為拘泥。 元 施惠 《幽閨記·罔害皤良》:“你道效死而民勿去,這等拘守之言,怎及得遷國圖存之計。” 清 馬建忠 《代李伯相劄議中外官交涉儀式洋貨入内地免厘禀》:“今彼既不滿於舊約,欲有改易,我亦何必拘守成約,不肯增删,自可乘此機關,與之商酌。” 郭沫若 《曆史人物·屈原研究三》:“因為是孺子,出口自成天籁,故沒有拘守一定的格律。”
(3).拘留看管。《魏書·于忠傳》:“鎮人請糧, 景 不給,鎮人遂執縛 景 及其妻,拘守别室。”
"拘守"是漢語中具有雙層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體系可溯源至《漢語大詞典》及《現代漢語規範詞典》。該詞由"拘"與"守"兩個語素構成,前者取"限制、束縛"之義,後者含"保持、遵循"之意。
從詞性演變角度考察,《說文解字》記載"拘"本義為"止也",後引申出"限制"的抽象含義;"守"在甲骨文中作"房屋護衛"象形,發展出"持守"的引申義。兩者結合形成動補式複合結構,在《禮記·缁衣》中已有"君子不自留焉"的早期用例。
現代漢語中該詞呈現兩個主要義項:
在語義特征層面,該詞具有[+限制性][+持續性]的語義标記,常與"成規""舊制"等名詞構成動賓搭配。據《現代漢語搭配詞典》統計,作謂語時多與否定副詞"不可""不應"共現,形成勸誡性語用功能。
權威參考文獻:
“拘守”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拘泥于規範
指固守某種既定規則、傳統或限制,缺乏變通。例如《荀子·修身》中提到“端慤誠信,拘守而詳”,意為恪守誠信且不偏離準則()。
拘留看管
表示對人或物的強制性控制,如法律程式中的拘留措施()。
古典文獻中的用法
在《荀子》中,“拘守”強調“守而勿失”,即嚴格遵守規範()。晉代陸機《謝平原内史表》則用“拘守常憲”表達對規章制度的固守()。
引申為思想或行為的束縛
如《聖經》例句“拘守人的傳統”,批評盲目遵循舊習而忽視本質()。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文獻出處,可查看(查字典)、(漢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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