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e stubborn; cling to]∶拘泥地遵守;固守
拘守礼法
(2) [imprison]∶拘留看管
(1).守而勿失。《荀子·修身》:“端慤诚信,拘守而详。” 杨倞 注:“拘守,谓守而勿失也。” 晋 陆机 《谢平原内史表》:“拘守常宪,当便道之官。”
(2).引申为拘泥。 元 施惠 《幽闺记·罔害皤良》:“你道效死而民勿去,这等拘守之言,怎及得迁国图存之计。” 清 马建忠 《代李伯相札议中外官交涉仪式洋货入内地免厘禀》:“今彼既不满於旧约,欲有改易,我亦何必拘守成约,不肯增删,自可乘此机关,与之商酌。” 郭沫若 《历史人物·屈原研究三》:“因为是孺子,出口自成天籁,故没有拘守一定的格律。”
(3).拘留看管。《魏书·于忠传》:“镇人请粮, 景 不给,镇人遂执缚 景 及其妻,拘守别室。”
"拘守"是汉语中具有双层含义的复合词,其释义体系可溯源至《汉语大词典》及《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该词由"拘"与"守"两个语素构成,前者取"限制、束缚"之义,后者含"保持、遵循"之意。
从词性演变角度考察,《说文解字》记载"拘"本义为"止也",后引申出"限制"的抽象含义;"守"在甲骨文中作"房屋护卫"象形,发展出"持守"的引申义。两者结合形成动补式复合结构,在《礼记·缁衣》中已有"君子不自留焉"的早期用例。
现代汉语中该词呈现两个主要义项:
在语义特征层面,该词具有[+限制性][+持续性]的语义标记,常与"成规""旧制"等名词构成动宾搭配。据《现代汉语搭配词典》统计,作谓语时多与否定副词"不可""不应"共现,形成劝诫性语用功能。
权威参考文献:
“拘守”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拘泥于规范
指固守某种既定规则、传统或限制,缺乏变通。例如《荀子·修身》中提到“端慤诚信,拘守而详”,意为恪守诚信且不偏离准则()。
拘留看管
表示对人或物的强制性控制,如法律程序中的拘留措施()。
古典文献中的用法
在《荀子》中,“拘守”强调“守而勿失”,即严格遵守规范()。晋代陆机《谢平原内史表》则用“拘守常宪”表达对规章制度的固守()。
引申为思想或行为的束缚
如《圣经》例句“拘守人的传统”,批评盲目遵循旧习而忽视本质()。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文献出处,可查看(查字典)、(汉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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