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心存仁,行事循義。《孟子·盡心上》:“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 趙岐 注:“言志之所尚,仁義而已矣。”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三:“ 張文潛 言:‘ 王中父 詩喜用助語,自成一體。’予按, 韓少師 持國 亦喜用之,如……‘居仁由義吾之素,處順安時理則然’。”
"居仁由義"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的核心倫理觀念之一,源自《孟子·盡心上》,其釋義及文化内涵如下:
居仁
"居"指安守、持守,"仁"是儒家最高道德準則,即愛人、恻隱之心。
《漢語大詞典》 釋"居"為"處,處于","仁"為"仁愛"㊟¹。孟子強調"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主張将仁德内化為本性。
由義
"由"意為遵循、踐行,"義"指公正合宜的行為準則。
《漢語大詞典》 釋"義"為"事之宜",即道德規範㊟¹。孟子提出"義,人路也"(《孟子·告子上》),視"義"為行動指南。
整體釋義
指以仁德為立身之本,以道義為行事準則。朱熹《四書章句集注》注:"居仁則心有所主,由義則事得其宜"㊟²,強調内外道德的統一。
孟子曰:"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孟子·盡心上》),認為二者兼備方為理想人格。仁是内在修養,義是外在規範,共同構成儒家"内聖外王"的倫理基礎㊟³。
孟子主張人性本善,"居仁"即擴充先天恻隱之心,"由義"是将善性轉化為道德實踐,如"羞惡之心,義之端也"(《孟子·公孫丑上》)㊟⁴。
宋代程頤稱:"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則知所斷制",繼承孟子的實踐理性㊟⁵。
當代學者指出,"居仁由義"可為社會提供"道德自律"(仁)與"制度他律"(義)的雙重規範㊟⁶。
參考來源:
(注:因未搜索到可驗證的線上詞典鍊接,來源僅标注文獻名稱及出版社,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居仁由義”是儒家思想的重要概念,出自《孟子·盡心上》,其核心含義是内心存仁愛,行事循道義。具體解析如下:
居仁
由義
“居仁由義”至今仍是中華文化的核心價值觀之一,提倡在堅守道德底線的同時,以仁愛之心促進社會和諧。例如,公益慈善體現“仁”,遵紀守法體現“義”,二者結合方能實現個人與社會的良性互動。
如需進一步了解儒家倫理體系,可參考《孟子》原文或相關哲學論著(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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