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vince and county in ancient times] 古代兩級行政單位,大體相當今天的省與縣
給貢職如郡縣。——《戰國策·燕策》
郡縣苦秦吏。——《史記·陳涉世家》
定東南郡縣。——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郡和縣的并稱。郡縣之名,初見于 周 。 秦始皇 統一 中國 ,分國内為三十六郡,為郡縣政治之始, 漢 初封建制與郡縣制并行,其後郡縣遂成常制。《史記·秦始皇本紀》:“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内為郡縣。”《魏書·崔浩傳》:“若無水草,何以畜牧?又 漢 人為居,終不於無水草之地築城郭、立郡縣也。” 明 解缙 《送劉繡衣按交阯》詩:“城郭新開 秦 郡縣,山河原是 漢 金湯。”亦謂設置郡縣。《新五代史·職方考》:“嗚呼,自 三代 以上莫不分土而治也。後世鑒古矯失,始郡縣天下。” 清 魏源 《聖武記》卷六:“且 安南 自 五季 以來……前代曾郡縣其地,反側無常,不足厪南顧之憂乃允其請。”
“郡縣”是中國古代實行的兩級地方行政單位,起源于春秋戰國時期,成型于秦漢,成為中央集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從定義、曆史發展、結構特點、作用意義等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郡縣”是“郡”和“縣”的合稱,代表古代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行政體系。其中:
“郡縣”不僅是一套行政管理制度,更是中國古代政治文明從分封走向集權的關鍵轉折,其影響延續至今。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演變細節,可查看來源網頁(如、等)。
郡縣是指古代中國的行政區劃,也可以指現代中國的中小城市或區縣。在古代,郡縣是大緻相當于州或縣的行政單位。
郡(jùn):由⺵(方)和⺍(月)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9個筆畫。
縣(xiàn):由⺺(豕)和囗(口)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7個筆畫。
郡縣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原本是周官制度中的行政區劃。郡是指中央政府派出的官員所轄區域,而縣是郡下設的行政單位。
在繁體字中,郡和縣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郡縣的漢字寫作「郡邑」。郡的寫法為「⺍月方」,縣的寫法為「⺺⺍豕」。
1. 郡縣之間的稅收和資源分配在曆史上非常重要。
2. 他來自一個小縣城,在大城市生活感到陌生。
組詞:地級市、鄉鎮、城市、村莊、鄉村
近義詞:市、州、區
反義詞:國、省、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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