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郡的長官,主一郡之政事。 秦 廢封建設郡縣,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為佐。 漢 唐 因之; 宋 以後郡改府,知府亦稱郡守。《漢書·酷吏傳·嚴延年》:“幸得備郡守,專治千裡,不聞仁愛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顧乘刑罰多刑殺6*人。”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五:“郡守宴客,初就席, 子溶 遣縣吏呼伎樂伶人,即皆馳往,無敢留者。” 清 黃之隽 《海嘯歌》:“郡守告予往勘災, 華 婁 兩宰同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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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守”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地方官職,其含義和演變可綜合多個權威資料歸納如下:
郡守是古代地方行政長官,主要負責管理郡縣事務,兼具行政與軍事職責。其核心職能包括維護治安、征收賦稅、管理戶籍土地、執行中央政策等。
起源與秦制
戰國時期始設郡守,初為武職守邊。秦統一後推行郡縣制,郡守成為郡級最高行政長官,直接由中央任命(、)。秦朝郡守下設郡尉(掌軍事)、郡監(掌監察),形成三權分立結構。
漢至隋唐
宋以後
宋代改郡為府,知府被尊稱為郡守,但已非正式官職(、)。
官職 | 時期 | 職責差異 |
---|---|---|
郡守 | 秦至漢初 | 郡級最高行政長官 |
太守 | 漢景帝起 | 郡守改名後的正式官名 |
知府 | 宋以後 | 府級長官,職能類似郡守 |
郡守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下地方治理的關鍵角色,其名稱和職能隨朝代更疊而變化,反映了古代行政體系的演進。
郡守(jùn shǒu)是中國古代行政體制中的官職,代表着地方行政管理的最高權力。
郡守的部首拆分為阝和宀,其中阝表示土,宀表示室内。郡守共有10個筆畫。
郡守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封建社會時期的郡縣制度。郡守原本是郡縣的首長,負責管理和治理轄區内的各項事務。
郡守的繁體字為「郡守」。
古代的漢字書寫形式多種多樣,郡守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由于時間久遠,具體的古代寫法已經較難考證。
1. 他被任命為新任的郡守,要負責統籌治理整個郡縣的事務。
2. 他繼承了父親的郡守之位,開始了自己的政務生涯。
郡守的組詞有郡縣、守令、守禦等。
郡守的近義詞有郡令、太守。
郡守的反義詞可以是下級官員,不受郡守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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