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力量相當。 漢 劉向 《說苑·君道》:“夫 燕 齊 ,非均權敵戰之國也,所以然者,四子之力也。”
(2).猶分權;平權。《後漢書·申屠剛傳》:“ 周公 攝政,聽言下賢,均權布寵,無舊無新。” 清 梁章鉅 《退庵隨筆·官常》:“以中臺不便於察外吏,乃設按察司為外臺,彈壓百僚,震懾羣吏,藩司以下,皆得覺舉,實與禦史大夫表裡均權。” *********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中央與省之權限,采均權制度,凡事務有全國一緻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
均權在漢語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權力分配均衡,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基本釋義
指權力或權限在不同主體間的平均分配與平衡,強調避免權力過度集中。該詞由“均”(平均)與“權”(權力)複合構成,體現中國政治思想中“制衡”的傳統理念。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政治學專有意義
特指國家治理中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劃分模式,要求行政、立法等權限根據事務性質(如全國性/地方性事務)合理分配,實現“中央統一領導”與“地方自主性”的協調。此用法多見于憲法學與公共管理領域。
來源:張千帆《憲法學導論》,法律出版社;周振鶴《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曆史語境延伸
近代中國政治改革中,“均權”成為制度設計的重要原則。例如孫中山提出“均權制度”,主張中央與地方權限依事務性質劃分,既非聯邦分權也非中央集權,而是動态平衡的治理框架。
來源:《孫中山全集》,中華書局;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商務印書館。
權威性說明:
本文釋義綜合《現代漢語詞典》的語義基礎、政治學專著中的術語定義及曆史文獻中的實踐闡釋,确保内容符合學術規範與語言準确性。引用來源均為權威出版社發行的專業工具書與學術著作,内容可驗證。
“均權”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力量相當
指雙方或多方勢力均衡、不相上下。例如《說苑·君道》中提到的“燕齊非均權敵戰之國”,即強調戰國時期燕國與齊國并非實力對等的國家。
分權或平權
指權力分配上的平等或分散,例如《後漢書》記載周公攝政時“均權布寵,無舊無新”,體現權力共享的理念。現代用法更強調社會、政治層面的公平性,如“均權制度”可指權力平等分配的結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出處或現代案例,可參考《說苑》《後漢書》等古籍,或社會學、政治學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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