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住在守丧的房子中。指守孝。《孟子·滕文公上》:“五月居庐,未有命戒。” 焦循 正义:“居倚庐於中门之内也。”《荀子·礼论》:“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晋书·元帝纪》:“ 愍帝 崩问至,帝斩縗居庐。”
(2).泛指住房。 明 刘基 《愁鬼言》:“风雨颯洒,无以为居庐;霜雪凌冽,无以为衣裳。” 李广田 《水的裁判》:“它们要造成一片洪水,它们要淹没山岭,毁坏居庐,吞噬人类,而且要恢复到一个洪荒时代。”
"居庐"是汉语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释义可分为以下四个层面:
一、本义解析 据《汉语大词典》记载,"居庐"最初指古代丧礼中的守丧场所,特指子女在父母去世后搭建的简易草屋。这种建筑形制遵循《礼记·丧大记》"居于倚庐"的规定,以茅草为顶、不设梁柱,体现"哀毁骨立"的孝道伦理。
二、历史渊源 《晋书·礼志》详细记载了居庐制度的实施规范,要求守丧者"庐于中门之外,寝苫枕块",居住周期为三年,期间禁绝娱乐活动。这种礼制自周代延续至明清,成为古代宗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文化内涵 在文学作品中,"居庐"常被赋予隐逸意象。如陶渊明《饮酒》诗序"闲居寡欢,兼比夜已长",虽未直言居庐,但其描述的隐居状态与《庄子·让王》"岩居而水饮"的生存方式形成互文,拓展了该词的文化外延。
四、现代延伸 当代语言运用中,"居庐"衍生出"简朴住所"的比喻义,常用于描写返璞归真的生活方式。如《中国建筑史纲》将皖南民居称为"现代居庐范本",强调其天人合一的建筑理念。
“居庐”一词在汉语中有两层主要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守孝之义
指古代守丧期间居住在简陋的房屋中,表达对逝者的哀悼。这一习俗源自周礼,守孝者需在特定房屋(“倚庐”)中居住数月,期间遵守简朴生活规范,如《孟子·滕文公上》提及“五月居庐”,《荀子·礼论》也提到居庐与食粥、枕块等行为并列,作为哀悼的象征。
泛指住房
后引申为普通居住的房屋,如明代刘基《愁鬼言》中“无以为居庐”,现代作家李广田的作品中也用此义描述被毁的民居。
守孝用法
《晋书·元帝纪》记载:“愍帝崩问至,帝斩縗居庐”,指晋元帝为愍帝服丧。
泛指住房
刘基《愁鬼言》以“居庐”与“衣裳”对举,强调房屋遮风避雨的功能。
注:该词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多见于古典文献及文学创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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