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跡狀”。亦作“蹟狀”。行迹,迹象。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二》:“時禁中失火…… 涓 因歷壖囿,按據迹狀,乃上直中官遺火所緻也。” 宋 歐陽修 《論台谏官唐介等宜早牽複劄子》:“出處本末,迹狀甚明。” 宋 洪邁 《夷堅丁志·玉女喜神術》:“縣令考其跡狀,曰:‘某所行蓋玉女喜神術也。’” 宋 洪邁 《夷堅丙志·忠孝節義判官》:“然以官不顯,又無蹟狀,故州縣不肯上其事,祠竟不克立。” 清 梁章鉅 《歸田瑣記·鳌拜》:“今朕備稽事實,蹟狀顯然。”
核心釋義:指事物留下的痕迹、迹象或外在表現形态,多用于描述可觀察的表征或遺留的線索。
合成詞義:二者結合後,“迹狀”強調通過痕迹推斷事物原貌或狀态,常見于文獻中對現象、事件遺留特征的描述。
“察其迹狀,辨其真僞” —— 通過觀察遺留痕迹判斷真僞。
“凡鬼物所經,必有迹狀可尋” —— 指鬼魅經過之處會留下可追溯的迹象。
多用于學術文獻、考古報告或司法鑒定(如“犯罪迹狀”),指代需科學分析的物理痕迹或抽象表征。
“迹狀” 則兼具二者,強調系統性表征的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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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狀”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ì zhuàng(部分來源标注為jī zhuàng,但更權威的漢典資料顯示為jì zhuàng)。其核心含義為行迹、迹象,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基本定義
指事物留下的痕迹或表現出的狀态,常用于描述外觀、形态等特征。例如宋代文獻中提到的“按據迹狀”即通過痕迹推斷事件原因。
文獻用例
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事件或行為的線索,如《唐語林》記載禁中失火後通過“迹狀”查明火因,歐陽修在奏折中也用此詞強調事實的明确性。
構詞解析
現代使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見,多出現于古籍或學術讨論中,需結合語境理解具體指代對象。
總結來說,“迹狀”是一個偏書面化的詞彙,適合用于分析曆史事件、文獻考據等場景,需注意其讀音和用法的規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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