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晉 和 南朝 時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載入用黃紙書寫的戶籍總冊,謂之籍注。凡入黃籍者可免征役。《南齊書·張岱傳》:“母年八十,籍注未滿, 岱 便去官從實還養,有司以 岱 違制,将欲糾舉。”《資治通鑒·梁武帝天監元年》:“ 元起 在道久,糧食乏絶,或説之曰:‘ 蜀 土政慢,民多詐疾,若檢 巴西 一郡籍注,因而罰之,所獲必厚。’” 胡三省 注:“謂民多詐疾,注之於籍,以避征役。”
“籍注”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根據、、、等網頁信息,“籍注”指東晉和南朝時期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等信息登記在黃紙戶籍總冊中的制度。具體特點包括: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成語,含義為“根據記載進行注釋”,但這一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對“籍”(記錄)和“注”(注釋)二字的拆分釋義,需謹慎使用。
建議參考來源:若需深入研究曆史制度,可查閱《南齊書》《資治通鑒》等原始文獻;現代詞典解釋建議以權威曆史類辭書為準。
《籍注》是一個漢語詞語,雙音詞,意為在書籍上做注解或者在文獻、資料中做注釋的行為。
《籍注》這個詞的部首是“⺮”(竹字旁),拆分後的筆畫數是14畫。
《籍注》這個詞由兩個漢字構成。其中,“籍”字原義是記錄、記載,表示使用書籍記錄事物;“注”字則表示在文字上做出解釋、補充的行為。結合起來,《籍注》表示在書籍上進行注解的意思。
《籍注》的繁體字為「藉註」。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漢字《籍注》的寫法基本與現代相同,并未有較大變化。
1.這本書的每一頁都有《籍注》,讓閱讀更加深入理解。
2.他是一位注重閱讀并善于《籍注》的學者,對于研究工作有很大幫助。
1. 學籍注銷: 指學生從學校的注冊名單上被除名。
2. 撰稿人: 指撰寫書籍或文章的人。
1. 注釋:對文字進行解釋,使之更易理解。
2. 解釋:對某一事物或問題進行詳細說明和闡述。
1. 索引:提供書籍、文獻等内容的目錄,用于查找。
2. 摘錄:從原文中選取部分内容或句子進行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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