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失的報應;災禍應驗。《書·洪範》:“曰咎徵: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暘若。” 蔡沉 集傳:“某事失,則某咎徵應。” 晉 袁宏 《後漢紀·順帝紀下》:“懼羣臣奢泰,昬迷典式,自下逼上,用速咎徵。” 唐 李邕 《贈歙州刺史葉公神道碑》:“入自卧内,問以咎徵。” 嚴複 《<原富>按語》:“閲今而考古,格物而緻知,必求真實而後已者……夫非妖祥咎徵之謂也。”
“咎徵”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古籍和權威詞典中有明确記載,以下是詳細解釋:
“咎徵”指過失的報應或災禍的征兆,強調因行為不當引發的自然或社會異象。
“咎徵”反映了古代對自然與人事關系的哲學思考,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更多典籍用例可參考《尚書》《後漢紀》等文獻。
《咎徵》是一個中文詞彙,意思是“咎(過失、罪責)徵(迹象、預兆)”。它指的是某種迹象或現象暗示出即将發生的問題或不幸的事件。
《咎徵》含有兩個部首,分别是“口”和“彳”,共有15個筆畫。
《咎徵》一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漢字,其中“咎”是由“口”表示“嘴”的意思,而“彳”代表“走”,意味着迹象。而在繁體中,“咎徵”保留了原字的形狀和意義。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咎徵的寫法與現代漢字基本一緻,沒有太大的差異。
1. 他對咎徵非常敏感,總能感知到即将發生的不幸。
2. 這些咎徵是警告我們要注意可能發生的問題。
組詞:咎犯、徵候
近義詞:預兆、征兆
反義詞:平安、吉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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