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官名。掌造酒。《周禮·天官·酒人》:“酒人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共奉之。”
(2).好酒的人。《史記·刺客列傳》:“ 荊軻 雖遊於酒人乎,然其為人沉深好書。” 裴駰 集解引 徐廣 曰:“飲酒之人。” 清 周亮工 《立春後一日遊漢叟過我次箑上韻》:“酒錢不易得,空負酒人名。” 魯迅 《集外集拾遺·<哀範君>詩之三》:“把酒論當世,先生小酒人。”
"酒人"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三個維度展開:
一、職業屬性 指古代專職釀酒或掌酒之官,見于《周禮·天官》:"酒人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共奉之"(《周禮注疏》卷五)。此類官職主要負責國家祭祀用酒的釀造與供應,凸顯古代酒禮制度的重要性。
二、行為特征
三、文化意象 《漢語大詞典》卷三引《淮南子》注:"酒人者,醞釀之家",引申為精于酒事者。明清文人常以"酒人"自況,如袁宏道《觞政》所述,形成特殊文化身份标識。
該詞演變軌迹折射出中國酒文化從禮制載體向生活藝術的轉型,相關釋義在《說文解字注》《康熙字典》等典籍中均有互證。
“酒人”一詞在漢語中主要有兩層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語義綜合理解:
該詞經曆了從官職到社會群體的語義擴展。商周時期作為官職時具有神聖性(涉及祭祀禮儀),漢代以後逐漸演變為對飲酒者的統稱,宋代文人賦予其文化品格内涵。
注:如需了解具體曆史人物的飲酒典故或釀酒工藝細節,可查看(搜狗百科)和(古代職官制度)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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