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理人欲”的省稱。語出《禮記·樂記》:“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按,後 宋 代理學家把“天理”解釋為封建的倫6*理綱常,“人欲”解釋為人的生活欲望,并認為二者不容并立。《宋史·陳宓傳》:“ 宓 天性剛毅,信道尤篤,嘗為《朱墨銘》,謂朱屬陽,墨屬陰,以驗理欲分寸之多寡。”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四》:“辨論性天,剖析理欲。” 楊度 《梁氏<中國之武士道>叙》:“誠以理欲交戰之際,必有一勝一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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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欲”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由“理”和“欲”構成,主要表達理智與欲望之間的沖突關系。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理”指理智、原則或倫理綱常,“欲”指人的欲望或物質需求。兩者常被置于對立狀态,體現人在決策時面臨的内心矛盾。例如,宋代理學家程頤、朱熹将“天理”(封建倫理)與“人欲”(生活欲望)視為不可調對立概念。
《說文解字》等典籍中,“理”與“欲”的釋義反映了傳統人學觀念:既強調倫理約束,又隱含對人性自然的關注。例如,“理”的篆書字形含“治玉”之義,暗喻規範與雕琢;而“欲”的甲骨文則與“谷”相關,象征生理需求。
該詞多用于描述道德抉擇或心理矛盾,如:
現代視角下,“理欲”可理解為理性與感性的平衡問題,而非絕對對立。例如心理學中的“超我與本我”理論,與這一傳統概念有相似性。
《理欲》是一個詞語,指的是人們對于道義、真理和知識的渴望。它由“理”和“欲”兩個字組成。
“理”字的部首是“玉”,含有5個筆畫;“欲”字的部首是“欠”,含有10個筆畫。
《理欲》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文化,體現了古人對于學問和道德的追求。
在繁體字中,“理”字的寫法保持不變,“欲”字的寫法為“慾”。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現代寫法中的“欲”字,在古代寫作“慾”,它由“心”和“欠”兩個部分組成。
1. 學者們對于知識的理欲是永不停歇的。
2. 偉大的思想家們對于真理的理欲推動着他們不斷探索。
理性、欲望、理念、欲求、欲望、理解、欲望等
求知欲、追根究底、追求真理
滿足現狀、知易行難、疏于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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