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時稱替主人接引賓客和贊禮的人。《穆天子傳》卷六“内史賓侯北向而立,大哭九” 晉 郭璞 注:“﹝賓侯﹞,儐相。” 宋 蘇轍 《齊州闵子祠堂記》:“堂成,具三獻焉,籩豆有列,儐相有位。”《東周列國志》第六八回:“ 靈王 乃密傳一令,精選國中長軀長髯,出色大漢十人,偉其衣冠,使習禮三日,命為儐相,然後接見 魯侯 。”
(2).行婚禮時贊禮的人。 唐 範摅 《雲溪友議·吳門秀》:“及登蘭省,遇 雲陽公主 下降 劉都尉 ,百僚舉為儐相。” 宋 陸遊 《避暑漫抄》:“就禮之夕,儐相則有 清河 張仲素 、宗室 李程 。”《紅樓夢》第九七回:“儐相請了新人出轎……儐相喝禮,拜子天地。”
(3).(儐,今讀bīn)舊指婚禮中陪伴新郎的男子和陪伴新娘的女子。 胡也頻 《光明在我們的面前》五:“ 白華 在告訴 珊君 說:‘我已經同 密司王 說好了,她已經答應替你當傧相,可是她正在為衣服為難。’”
“傧相”一詞的含義可從曆史演變和現代用法兩方面綜合解析:
接引賓客與贊禮職能
最早見于《周禮》,指代輔助主人迎接賓客并主持禮儀的人,分“傧”(出迎賓客)和“相”(入内贊禮)兩種角色。例如《東周列國志》中描述傧相引導賓客入廟的流程。
禮儀場合的通用角色
古代不僅限于婚禮,在祭祀、宴會等正式場合均有傧相,負責引導流程、維持禮節。
伴郎與伴娘的統稱
現代傧相主要指婚禮中陪伴新人的伴郎、伴娘或兄弟團/姐妹團成員,承擔協助新人、活躍氣氛等職責。
職能擴展
除傳統迎賓外,還需參與婚禮籌備、應對突發狀況,甚至象征性地保護新人(部分民間說法認為源于古代保镖僞裝成新人的習俗)。
該詞經曆了從禮儀職務到婚禮象征角色的轉變,既承載傳統文化内涵,又隨社會習俗不斷豐富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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