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稱“ 劉三姐 ”。傳為 唐 代著名的 壯 家女歌手,善唱山歌,有“歌仙”之稱。 清 屈大均 《廣東新語·劉三妹》:“ 新興 女子有 劉三妹 者,相傳為始造歌之人。 唐中宗 年間,年十二,淹通經史,善為歌……今稱‘歌仙’。” 何其芳 《毛6*澤6*東之歌》:“ 毛6*主6*席 說:‘ 劉三姐 反壓迫,是革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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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三妹是漢語文化中具有特殊含義的專有名詞,其核心釋義包含以下三層内涵:
一、曆史人物原型 劉三妹最早見于明清文獻,是嶺南地區民間傳說中的歌仙形象,清代屈大均《廣東新語》記載其"善為歌,自唐迄今,粵人皆宗之"。現代學者考證認為,該形象融合了唐代壯族女歌手劉三姐的傳說,在方言傳播中"妹"與"姐"形成地域性稱謂差異。
二、語言文化符號 在漢語方言體系中,"劉三妹"已成為特定文化意象的代稱。《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1999)将其釋義為:"①壯族民間傳說中的歌仙;②喻指擅長山歌的女性"。該詞條收錄時特别注明其語音流變過程:壯語"lau³θaːm¹mei⁶"到漢語方言的音譯轉化。
三、非物質文化遺産載體 根據《中國民間文學大系·歌謠卷》(中國文聯出版社,2021)記載,劉三妹傳說于2006年被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其文化内涵包括:1)壯族歌圩文化的活态傳承;2)漢壯文化交融的語言标本;3)珠江流域民間信仰的具象表達。
該詞條在《中華文化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5)中被歸入"民間文學人物"類目,釋義強調其作為"口頭文學典型形象"和"民族文化記憶載體"的雙重屬性,并指出相關傳說在桂、粵、湘、黔四省區存在17種異文版本。
關于“劉三妹”的詞義解釋,綜合曆史文獻與民間傳說,可歸納為以下要點:
劉三妹是壯族民間傳說中的“歌仙”,原名劉三妹,後逐漸演變為更廣為人知的“劉三姐”。其最早文獻記載見于南宋王象之《輿地紀勝》,稱其為“春州人”,因坐岩石上得名“三妹山”。清代方浚師等學者進一步考證,認為她生活于唐代中宗時期(約705年前後)。
如需進一步了解其傳說細節或文化研究,可參考《輿地紀勝》《廣東新語》等古籍,或現代學術文獻如曹光哲關于廣西文化意象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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