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古代的冠禮、婚禮、喪禮、祭禮、鄉飲酒和鄉射禮、相見禮。《禮記·王制》:“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 鄭玄 注:“鄉,鄉飲酒、鄉射。”《荀子·大略》:“立大學,設庠序,修六禮,明十教,所以道之也。” 楊倞 注:“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
(2).古代在确立婚姻過程中的六種禮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儀禮·士昏禮》“納采用鴈” 唐 賈公彥 疏:“昏禮有六,五禮用鴈: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是也。唯納徵不用鴈,以其自有币帛可執故也。”其後《唐律》、《明律》中都有類似的規定。《初學記》卷十四引 漢 秦嘉 《述婚》詩:“敬茲新姻,六禮不愆。” 明 陸采 《明珠記·閨歎》:“縱無六禮雙羊,奈一言難變,便死也魂與檀郎為伴。” 清 曹寅 《遊仙詩三十韻·和汪蘿山》:“生小 雲英 自托媒,遠煩六禮絶嫌猜。”
(3).古享祭宗廟之禮有六:肆獻祼、饋食、祠、禴、嘗、烝。《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賈公彥 疏:“此一經,陳享宗廟之六禮也。”
(4).諸侯朝見天子之禮有六。《周禮·春官·大宗伯》:“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 鄭玄 注:“此六禮者,以諸侯見王為文。六服之内,四方以時分來,或朝春,或宗夏,或覲秋,或遇冬,名殊禮異,更遞而徧。”
“六禮”是中國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重要禮儀體系,主要分為兩種解釋:
指從議婚到完婚的六個核心步驟,形成于西周時期,具體包括:
納采
男方委托媒人向女方提親,并贈送禮物(通常用大雁象征忠貞守時)。若女方同意,則進入下一環節。
問名
男方詢問女方姓名與生辰八字,用于占卜吉兇,同時避免同姓通婚。
納吉
男方在祖廟占卜雙方八字,若得吉兆則正式定婚,并通知女方。
納征(納币)
男方送聘書、禮書及聘禮至女方家,婚約至此正式成立。
請期
男方選定婚期并征求女方同意,通常附贈禮物以示尊重。
親迎
新郎親自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完成婚禮儀式。
特點:
指古代六種基本禮儀,包括:冠禮(成人禮)、婚禮、喪禮、祭禮、鄉飲酒禮、相見禮。此含義多用于禮制研究,日常語境中較少提及。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環節的象征意義或曆史演變,可參考《儀禮》《周禮》等典籍,或查閱婚禮紀、中國婚博會等平台提供的現代解讀。
《六禮》是指中國傳統婚禮中的一種儀式,用于描述結婚時的六個重要環節。
《六禮》的拆分部首是“示”和“礻”,部首示是指示部,部首礻是祭祀部;《六禮》的總筆畫數是16。
《六禮》源于中國古代婚姻制度,它是古代禮制的一部分,于西周時期開始形成。《六禮》分别是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聘禮和迎親。
《六禮》是《六禮》的繁體寫法。
在古時候,六禮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古代演變過程中,六禮的形狀和筆畫可能有所調整,但基本結構和意義沒有太大變化。
1. 在我們的傳統婚禮儀式中,六禮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 我們按照《六禮》的順序,一步步地進行婚禮準備。
3. 我們迎來了我們婚禮中的第三個儀式——納吉,請期即将到來。
六禮的組詞有: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聘禮、迎親。
近義詞可以是婚禮儀式、結婚儀式等。
反義詞可以是離婚、分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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