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廠、農場、機關、學校等企事業單位臨時招用的非正式人員。《花城》1981年第6期:“特别有兩個青年,人托人,臉看臉,偷偷溜到縣化肥廠當了臨時工。”如:臨時工經常調換,技術不熟練,質量自然沒有保證。
臨時工是指在工作場所中非正式雇用的短期勞工,通常以日薪或小時薪計酬,常見于家政、建築、行政輔助等領域。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更全面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勞動法》相關内容)及(最新定義)。
“臨時工”是指暫時被雇傭的工人,通常是用于短期或非長期性工作的勞動力。對于雇主來說,臨時工可以根據需求進行靈活調配,而對于工人來說,臨時工可以提供一種臨時的就業機會。
“臨時工”由三個漢字組成,分别是“丨”、“白”和“工”。其中,“丨”為豎畫,屬于“立”部首;“白”為五筆字形,屬于“百”部首;“工”為四筆字形,屬于“工”部首。
“臨時工”一詞的來源,最早可追溯到明代中期。古代的漢字書寫形式與現代略有不同,稱為繁體字。繁體字中,“臨”字的寫法為“臨”,多用于台灣和香港等地,具有一定的地域特色。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臨”字在《康熙字典》中的寫法為“㓾”,且沒有“日”字旁。“臨”字由兩個部分組成,上面是“厸”部,下面是“木”部,表示站在門前,望向裡面,“臨”字就是這樣形成的。
他在暑假期間當了一名臨時工,為了賺取額外的零花錢。
臨時工可以組成其他詞語,如:臨時工作、臨時工資、臨時工種等。
近義詞有:零工、臨時雇員、臨時員工。
反義詞無常,由于臨時工的特性,沒有專門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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