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泉約的意思、林泉約的詳細解釋
林泉約的解釋
謂退隱之約。 宋 徐铉 《奉和子龍大監與舍弟贈答之什》:“懷恩未遂林泉約,竊位空慙組綬懸。”
詞語分解
- 林的解釋 林 í 長在一片土地上的許多樹木或竹子:樹林。森林。林海。林薮(a.山林小澤;b.喻叢集的處所)。 聚集在一起的同類的人或事物:書林。藝林。碑林。儒林。 姓。 筆畫數:; 部首:木;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林泉約”是一個具有濃厚古典文學意蘊的漢語詞彙,主要用以表達歸隱山林、寄情自然的志向或約定。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 字面本義與意象組合
- 林泉: 由“林”與“泉”兩個自然意象組合而成。
- 林: 指山林、樹林,象征遠離塵嚣的幽靜之地。
- 泉: 指泉水、溪流,象征清澈、靈動與生機。
- 二者結合,“林泉”泛指風景清幽、遠離世俗喧嚣的自然山水之境,是古代文人理想中的栖居之所。其意境常包含清幽、閑適、超脫、生機盎然等特點。
- 約: 指約定、誓約、心願、期許。
- 在此語境下,“約”并非指具體的契約,而是表達一種内心的向往、承諾或人生目标。
二、 引申義與文化内涵
“林泉約”的整體含義,是指歸隱山林、寄情泉石的心願或約定。它承載着深厚的中國傳統文化内涵:
- 隱逸思想的體現: 直接關聯中國古代的隱逸文化。它表達了厭倦官場傾軋、世俗紛擾,向往在自然山水中尋求心靈安甯、精神自由和人格獨立的人生理想。這源于道家“返璞歸真”、“道法自然”的思想,以及儒家“窮則獨善其身”的處世哲學。
- 高潔情操的象征: 選擇“林泉”而非“廟堂”,常被視為一種不慕榮利、淡泊名利、保持高潔品格的行為。“林泉約”因而成為高尚情操和獨立人格的象征。
- 審美情趣的寄托: “林泉”本身代表着一種清雅、幽靜、充滿生機的自然美。締結“林泉約”,也意味着對自然山水之美的熱愛與追求,是文人雅士審美情趣的集中體現。
- 人生歸宿的期許: 它常被視為一種理想的人生歸宿或晚年生活的願景,表達了希望最終能擺脫俗務,在自然中獲得身心安頓的願望。
三、 文學應用與典故
“林泉約”及其相關表達(如“泉石膏肓,煙霞痼疾”、“歸隱林泉”、“有林泉之志”)常見于古典詩詞、散文、筆記小說中:
- 謝靈運與山水詩: 雖非直接創造“林泉約”一詞,但謝靈運作為山水詩的開創者,其大量描繪林泉之美的詩篇(如《登池上樓》“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為後世文人向往林泉提供了審美典範和情感基礎。其生平經曆也體現了仕隱矛盾。
- 白居易的“中隱”思想: 白居易提出“大隱住朝市,小隱入丘樊。丘樊太冷落,朝市太嚣喧。不如作中隱,隱在留司官”(《中隱》),雖未直接說“林泉約”,但其尋求仕隱平衡的思想,以及對“丘樊”(即林泉)作為理想歸宿的描繪,深刻影響了後世對隱逸生活的理解。他在《草堂記》等文中對廬山草堂生活的描述,正是實踐其林泉之志的寫照。
- 歐陽修《醉翁亭記》: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山水之樂,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雖未直言“林泉約”,但“山水之樂”的核心精神與“林泉約”追求的寄情自然、忘卻塵俗完全一緻。此文是表達士大夫林泉情懷的典範之作。
- 蘇轼的向往與實踐: 蘇轼一生宦海沉浮,多次表達對歸隱林泉的渴望。如《八聲甘州·寄參寥子》中“約他年、東還海道,願謝公、雅志莫相違。”雖用謝安典故,但“雅志”即包含歸隱之志。其貶谪黃州時築“雪堂”,在杭州疏浚西湖、修建蘇堤,晚年欲定居陽羨(宜興),都體現了他對實踐“林泉約”的努力。
- 具體詩詞用例:
- 宋·晁端禮《滿庭芳》:“幽居。誰似我,漁蓑釣艇,林泉約俱。”
- 宋·李曾伯《沁園春·丙午登多景樓和吳履齋韻》:“公餘且,畫玉簪珠履,倩米元晖。” (雖未直接出現,但“公餘”活動常指向林泉之趣)。
- 元·張可久散曲中也常流露歸隱林泉之思。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對“林泉”詞條有詳細釋義,明确其“山林與泉石”的本義及“指隱居之地”的引申義。這是漢語詞彙解釋最具權威性的工具書之一。
- 《辭源》(商務印書館): 同樣收錄“林泉”詞條,解釋其含義及在隱逸文化中的應用。
- 《晉書·謝靈運傳》: 記載謝靈運“出為永嘉太守。郡有名山水,靈運素所愛好,出守既不得志,遂肆意遊遨,遍曆諸縣,動逾旬朔,民間聽訟,不複關懷。”其行為是早期士大夫實踐林泉之志的典型。
- 白居易《草堂記》、《中隱》等詩文: 直接反映了唐代士大夫對林泉生活的向往和“中隱”哲學,是理解“林泉約”思想内涵的一手文獻。
- 歐陽修《醉翁亭記》: 作為經典古文,生動诠釋了士大夫在公務之餘(或貶谪期間)寄情山水、享受林泉之樂的情懷。
- 蘇轼相關詩詞文賦(如《八聲甘州·寄參寥子》、《遊金山寺》、《赤壁賦》等)及生平史料: 提供了宋代文人士大夫追求和實踐“林泉約”的豐富實例和複雜心态。
“林泉約”凝練地概括了中國古代文人雅士對歸隱自然山水、追求心靈自由與高潔情操的深切向往和人生期許。它不僅是字面上對山林泉石的喜愛,更承載着深厚的隱逸文化傳統、審美情趣和人生哲學,是理解古典文學和士人心态的重要關鍵詞。其核心在于對超脫世俗、回歸自然本真狀态的永恒追求。
網絡擴展解釋
“林泉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基本解釋
- 拼音:lín quán yuē
- 釋義:指退隱山林的約定,表達對歸隱自然、遠離世俗生活的向往。該詞常見于古典文學,常與文人的隱逸情懷相關。
出處與例句
出自宋代徐铉的《奉和子龍大監與舍弟贈答之什》:“懷恩未遂林泉約,竊位空慚組绶懸。”
詩句中“林泉約”暗含未能實現歸隱之志的遺憾,反襯出詩人對官場生活的複雜心态。
延伸解析
- 文化意象:
“林泉”象征自然山水,代表清淨避世;“約”則體現一種承諾或理想。合起來既指具體的歸隱計劃,也隱喻淡泊名利的精神追求。
- 使用場景:
多用于詩詞或文雅語境中,如表達對隱逸生活的向往,或自嘲未能擺脫世俗牽絆的矛盾心境。
注意
部分資料(如)提到該詞形容“山林清幽之景”,但此解釋與主流文獻記載不符,可能為誤讀,建議以“退隱之約”為核心釋義。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的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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