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即赤文。喻指絢爛的文章。《晉書·文苑傳序》:“夫文以化成,惟聖之高義,行而不遠,前史之格言,是以溫 洛 禎圖,緑字符其丕業;苑山靈篆,金簡成其帝載。”
(2).指道教的符箓、經文。 唐 杜牧 《贈李處士長句四韻》:“玉函怪牒鎖靈篆,紫洞香風吹碧桃。” 南唐 李建勳 《題魏壇》詩之一:“舊碑經亂沉荒澗,靈篆因耕出故基。” 明 高啟 《端午席上詠美人钗符》:“靈篆貯紗囊,薰風緑鬢旁。” 金檀 輯注引《抱樸子》:“午日朱書赤靈符著心前,以辟兵疫百病。”
靈篆是漢語中一個融合宗教文化與文字藝術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字源構成與基本釋義
“靈”字在甲骨文中形似巫師祈雨之狀,本義為“神靈”,後引申為“靈驗”“靈妙”之意(《漢語大詞典》第11卷);“篆”原指古代官印文字,秦漢後特指筆畫屈曲的篆書體,道教吸收後衍生出“符篆”概念。二字組合後,“靈篆”最早見于唐代文獻,指代具有神秘力量的道教符咒文字。
宗教語境中的特殊含義
在道教體系中,靈篆特指通過“天授”方式獲得的符文,如《道藏》記載:“靈篆者,雲篆天書,神授真文”。這類文字常以朱砂書寫于黃紙、玉版或桃木上,具有驅邪鎮煞、溝通天地等功能。明代《上清靈寶大法》詳細記載了三百六十種基礎靈篆的繪制規範。
文化衍生與藝術表現
宋元時期,靈篆元素逐漸融入文人藝術創作。故宮博物院藏《宋徽宗草書千字文》中可見受靈篆影響的飛白筆法,清代《佩文齋書畫譜》更将靈篆筆意列為書法品鑒的重要标準。這種兼具神秘性與美感的文字形式,成為中華文化“天人合一”理念的獨特載體。
“靈篆”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析,結合不同語境其釋義有所側重:
指書法或篆刻技藝極為精湛,通常用于褒揚。該含義由“靈”(高超、精妙)與“篆”(篆書或篆刻)組合而成,強調技藝超凡脫俗。例如:
指與道教相關的符箓、經文或神聖文字,常見于宗教文獻:
提示:該詞屬專業術語,具體釋義需結合上下文。如需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晉書·文苑傳序》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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