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指縣令、錄事參軍一級的地方官吏。 宋 範仲淹 《上執政書》:“初入令録之人,并可注録事參軍。如無員闕可授,大縣簿尉,仍賜令録之俸。” 清 錢大昕 《廿二史考異·宋史十二》:“ 宋 初,選人寄祿官凡四等……録事參軍、縣令,謂之令録。”
令録(lìng lù)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從構詞法和曆史語用角度分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對“令”與“録”的釋義,“令”本義為“發出指令”,引申為“美好”“使”等含義,例如《詩經·小雅》中“令德壽考”;“録”通“錄”,原指“記載言行”,後衍生出“采納”“收藏”之意,如《後漢書》載“録功臣之後”。二者組合後,“令録”可能指代“對美好事物的記錄”或“權威性的收錄”,但該詞未見于主流詞典,推測為古代文書或特定文獻中的用法。
參考來源:
1.《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2.《古代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
3.《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
注:因該詞彙未被現代詞典廣泛收錄,建議結合具體文獻語境進一步考證。
“令録”是宋代官職體系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及背景可綜合多個來源梳理如下:
一、基本釋義 該詞指宋代縣令和錄事參軍一級的地方官吏,屬于基層行政官員的統稱。其中:
二、曆史背景 據範仲淹《上執政書》記載,宋代對初入仕途者常授予錄事參軍職位,若無空缺則安排至大縣擔任主簿或縣尉,但仍享受令録級别的俸祿。清代學者錢大昕在《廿二史考異》中也證實了這一官職層級劃分。
三、職能特點 作為地方行政的重要環節,令録級官員兼具兩種職能:
四、詞源演變 字面由“頒布命令”與“記錄事務”組合而成,後特指承擔這兩種職能的官員群體。該稱謂主要通行于宋代,後世逐漸被其他官名取代。
建議需要具體曆史文獻考證時,可參考《宋史·職官志》或範仲淹相關奏疏原文。
邊口筚窦鬓朵鼻窒帛丸不得開交不失采繪辰馬敕格蹴伏錯斷凋固東床嬌客洞洞鍛柳鄂申放筆風律浮疎趺鐵腳簋飧橫舍黃罴壺飡篲箒夾剪趼子矯情幹譽敬空疾甚救兵絶島孔席墨突琉璃眼妙略目豔難忍内含内将軍譜學乾嚎勍敵青靛清祀啟邑山驢王沈湮水狐吮墨泗上肆瘗同然鼍憤龍愁外舅挽托瀢沱沩仰宗誤然間喜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