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規,成例。《宋書·樂志一》:“今諸王不復舞佾,其總章舞伎,即古之女樂也。殿庭八八,諸王則應六八,理例坦然。”
“理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該詞由“理”和“例”組成:
組合後,核心含義為“依照規則和既有規範處理事務”,既包含理論依據,也強調實際操作中的程式性。
常規與成例
古代文獻中多指既定的制度規範,如《宋書·樂志一》記載禮樂制度時提到“殿庭八八,諸王則應六八,理例坦然”,說明不同場合需按等級遵循相應規則。
規則與程式
現代解釋延伸為“依法依規辦事”,強調處理事務時不偏不倚、嚴格遵循既定流程,如法律執行或行政管理中的标準化操作。
與“例”相關的成語如“下不為例”“格于成例”,均體現對既有規範的遵循。
注:不同文獻對“理例”的釋義側重略有差異,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宋書》原文或權威詞典。
理例(lǐ lì)這個詞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分别是“理”和“例”。
部首和筆畫:
“理”字的部首是玉,它的筆畫數為11。
“例”字的部首是言,它的筆畫數為8。
來源:
《理例》一詞來源于古代文獻,最早可以追溯到《周禮·天官冢宰》中所記載的内容。
繁體:
繁體字“理例”為“理例”。
古時候漢字寫法: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但“理例”的基本形狀保持不變。
例句:
1. 在學習過程中,我們需要掌握一些理例來幫助我們理解知識。
2. 這個研究是基于曆史上的一些例證和理例進行的。
組詞:
理想、理解、例證、規例、理由、規定
近義詞:
原則、法則、規則、範例、典範
反義詞:
違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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