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常規執行公務。 宋 葉適 《法度總論三·監司》:“昔人謂‘止擇十道使,猶患不得人’,則監司者蓋甚重矣,豈以為例差循緻之用哉!”
“例差”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例差(拼音:lì chà)指按常規執行公務。該詞源自宋代文獻,如葉適《法度總論三·監司》中提到:“豈以為例差循緻之用哉!”說明古代官員按既定規則處理公務的慣例。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官場按慣例處理公務的行為,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如需引用,建議結合曆史文獻或學術語境。
若需進一步了解“差”的其他用法(如差異、差遣等),可參考權威字典。
《例差》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指根據情況、情節和事實推想出來的可能性。在相關文獻中,《例差》還可以指代精确計算的差值。
《例差》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和五個筆畫。第一個部首是“言”字,表示與語言相關的意義。第二個部首是“民”字,表示與人民相關的意義。總共有五個筆畫,通過五筆輸入法輸入為“XMYB”。
《例差》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最早可以追溯到《漢書·光武帝紀》。其中記載了“測丈尺出脫以為例差”這一句,意指通過比較來測量尺寸的差異。
繁體字是對漢字的一種繁複寫法。《例差》這個詞在繁體中的寫法為「例差」。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有一些字形有所不同。《例差》中的“差”字在古代寫法中采用的是“寸”字作為部首,即“卄”。此外,“差”字的字頭位置也有所變化。
1. 他根據過往的經驗做出了一些例差,預計未來的銷售額将會大幅增長。
2. 在科學研究中,例差是一種重要的推理方式,可以用于探索未知領域。
常見的組詞有:差異、差别、差距、差錯、差遣、例子、例證、例外、例正、正差、差分等。
近義詞有:推斷、估計、推測、假設、猜測、猜想等。
反義詞有:确鑿、事實、實際、真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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