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辦妥事情;使事情得到結束。《新五代史·雜傳·鄭珏》:“帝( 梁末帝 )曰:‘事急矣,寶固不足惜,顧卿之行,能了事否?’”《古今小說·臨安裡錢留發迹》:“﹝ 錢鏐 ﹞怕 顧全武 不能了事,自起大軍來接應。” 魯迅 《書信集·緻李小峰》:“改為橫行,格式全照《兩地書》,則不到二百頁可了事。”
(2).明白事理;精明能幹。《南史·蔡樽傳》:“卿殊不了事。”《資治通鑒·梁武帝太清二年》:“ 景 ( 侯景 )又請遣了事舍人出相領解。” 胡三省 注:“了事,猶言曉事也。”《水浒傳》第十六回:“今年帳前眼見得又沒個了事的人送去,在此躊躇未決。” 茅盾 《子夜》十五章:“這光棍!那樣不了事呀!”
“了事”在漢語中屬于多義複合詞,主要包含以下三個層面的含義:
一、動詞性用法 指完成或結束事務,多含敷衍意味。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使事情得到平息或結束”,常搭配“草草”“勉強”等副詞,例如“草草了事”“敷衍了事”。此用法最早見于宋代文獻,《朱子語類》中已有“須是了事底人”的表述。
二、形容詞性用法 表示具備處理事務的能力,常見于明清白話小說。如《漢語大詞典》引《金瓶梅》例句:“你也是個了事的人,如何這等颠倒?”此處的“了事”形容人精明能幹,屬口語化表達。
三、結果補語用法 現代漢語中常作動詞補語,構成“V+了事”結構,表示通過簡單行為解決問題。例如“花錢了事”“籤字了事”,隱含消極處置态度。據《現代漢語虛詞詞典》(張斌主編),該結構中的“了”起完結義強調作用。
“了事”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liǎo shì(注音:ㄌㄧㄠˇ ㄕˋ),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辦妥事情,使事情結束
指通過行動解決問題或完成任務,強調結果的達成。例如:
《新五代史》中提到:“顧卿之行,能了事否?”(你能妥善解決此事嗎?)
魯迅在書信中也寫道:“不到二百頁可了事。”(指快速完成某事)
明白事理;精明能幹
形容人通曉事理、處理問題能力強。例如:
《南史·蔡樽傳》批評某人:“卿殊不了事。”(你實在不懂事理)
《水浒傳》第十六回:“沒個了事的人送去。”(缺少能勝任此事的人)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資治通鑒》《新五代史》等文獻來源。
黯晦消沉砭石襞錦比賽才畯茶食塵雜崇化坊充塞出手瑽琤彈丸黑志洞幽燭微風風火火分外敢保合窳蕙畹或時肩牌驕華節子祭酒金蠶吉雲草居錯君家菓忼忼零數林離論撰麻皮皴眉下添眉煤磚門殚戶盡門吊明鑒能說會道牛之一毛奴顔婢色汽化清波瓊闆窮身七魄棄投氣誼辱麼砂紙生忿死當逃遯搯擢騰奔田人題地恫瘝在抱吐絢閑言冷語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