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治的根本。 唐 白居易 《采詩以補察時政策》:“聖王酌人之言,補己之過,所以立理本,導化源也。” 唐 韋展 《日月如合璧賦》:“天垂象兮至明,曆為功兮可久,重之斯實理本,輕之則為亂首。”
“理本”一詞的含義可從不同角度解析,主要依據權威來源的釋義如下:
根據、等權威古籍注解,“理本”指至治的根本,即治理國家或實現理想社會的根本原則。例如唐代白居易在《采詩以補察時政策》中提到“立理本,導化源”,強調通過采納民意來鞏固治國根基。
單字溯源
組合含義
二字結合後,“理本”強調以根本性原理或規律作為治理基礎,如唐代韋展《日月如合璧賦》中“重之斯實理本”,說明遵循根本原則的重要性。
主要用于古代文獻中讨論治國理念,如帝王納谏、制定政策等場景()。現代語境下,部分非權威來源(如)将其引申為“理論與實踐結合”,但此用法未見于古籍。
需注意不同來源的釋義差異: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白居易集》或《全唐文》相關原文。
理本(lǐ běn)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為“理”和“本”兩個部分。
“理”是由聲部“裡”和意部“王”組成。聲部“裡”表示心靈輪廓,意部“王”表示君主。合起來,“理”表示心靈的主宰或做事情有條理、有理性。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是由聲部“木”和意部“本”組成。聲部“木”表示木材或樹木,象征生命的源泉和根基。意部“本”表示起點或本源。合起來,“本”表示根源,事物的起點或資源的來源。
字詞“理本”來源于《禮記·曲禮上》。它用來形容祭祀過程中需要的種種法規和規矩。在這個詞中,“理”表示整理或安排,而“本”表示法規或規範。因此,“理本”指的是整理或安排法規和規範。
在繁體字中,“理本”與簡體字無異,拆分部首和筆畫也保持不變。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變化。例如,“理”在古代寫法中筆畫較多,而且形狀上也略有差異。而“本”則沒有太大的變化。
以下是一些關于“理本”的例句:
與“理本”相關的組詞有:
與“理本”近義詞有:
與“理本”反義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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