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小雅》篇名。此詩表達了子女追慕雙親撫養之德的情思。後因以“蓼莪”指對亡親的悼念。《後漢書·清河孝王劉慶傳》:“﹝諸王﹞常有《蓼莪》、《凱風》之哀。” 宋 蘇轼 《謝生日詩啟》:“《蓼莪》之感,迨衰老而不忘。” 明 夏完淳 《寒日掃墓》詩:“ 王褒 私教授,長起《蓼莪》哀。”
“蓼莪”是《詩經·小雅》中的一篇詩歌名稱,原題為《蓼莪》。該詩以“蓼蓼者莪”起興,借蒿草生長茂盛卻非莪蒿的意象,抒發子女對父母養育之恩的感懷與未能盡孝的悔痛。詩中“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等句,成為後世表達孝思的經典用語。
從漢語構詞角度分析,“蓼”為形容詞,形容植物高大;“莪”為名詞,指莪蒿(一種可食用的草本植物)。二字連用,既指代詩篇名,亦引申為孝親之思的代稱。例如《宋史·蘇轼傳》載:“讀《詩》至《蓼莪》,慨然太息”,即用此典表達對親恩的追念。
曆代注疏如《毛詩正義》釋“莪”為美菜,喻父母;而“蓼蓼”則暗含“養育之艱”,形成物象與情感的隱喻關聯。清代學者馬瑞辰在《毛詩傳箋通釋》中進一步考辨“莪”“蒿”之别,強調詩中草木之喻寄托“子不得終養”的悲怆。
該詞的文化影響深遠,至今仍用于文學、禮儀語境,如挽聯中常見“風木蓼莪”之語,典出此詩,表達失親之痛。
“蓼莪”是《詩經·小雅》中的一篇詩歌名稱,主要表達子女對父母養育之恩的追思與悼念,後成為孝親文化的經典意象。以下是詳細解釋:
《蓼莪》通過自然意象與強烈情感對比,抒發未能盡孝的悔恨:
“蓼莪”既是《詩經》中悼念父母的詩篇名,也是孝親文化的核心意象,通過植物隱喻和直抒胸臆的哀歎,深刻傳達了“子欲養而親不待”的永恒主題。
八纮白醝傍人門戶鯾子鬓組逞狡城市居民螭坳出爐钿砌疊累動品而立之年佛出世個子宮阃鈎餌管朗古調不彈鶴籥護書匣降文薦仍檢字法澆冷水街道樹敬祝斤械拘作開倒車開隙遼東歸鶴吏民名手攆轉漚纻拍打彯搖破體字齊均軟爛如恐不及儒士辱台三閣瑟瑟尚冠神鬼難測生知神見神守誰侬邃幕貪欲無藝猥廁微骨畏區五鬥米道五父禊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