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抗 日 戰争時期, 日 寇占領區僞政權頒發的居民身份證。 孫犁 《白洋澱紀事·像片》:“敵人敗退了,老百姓焚毀了代表一個艱難時代的良民證。” 薛淑華 《想起當年淚滿襟》:“誰知道三個月後不但不叫我們走,而且把 老梁 的‘良民證’給扣下了。”
良民證是抗日戰争時期(1931-1945年)日本侵略者及其扶植的僞政權在中國占領區推行的身份管理制度證件,其詳細解釋如下:
良民證是由日僞政權強制頒發的居民身份證,主要用于控制占領區人口流動、甄别抗日力量。該證件名稱中的“良民”帶有殖民色彩,實質是對中國人的貶義稱呼,暗示配合侵略者統治的民衆才被視為“良民”。
當前“良民證”一詞已退出實際使用,但在曆史讨論中常作為日軍侵華罪證之一,需注意其特定曆史背景,避免誤用或淡化其殖民屬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地區的實施案例或文學描寫細節,可參考《白洋澱紀事》等文獻。
良民證是指一種由政府頒發的證件,用于證明個人是一個合法的公民,并且具備良好的品德和行為。
良民證的拆分部首是⺼(月字旁)和言字旁,分别依次是左邊和右邊的部分。拆分筆畫總共有11畫。
良民證一詞來源于古代的法律制度。在古代,良民是指行為端正以及對社會有益的人,良民證是對這些良好公民的認可和鼓勵。
良民證
在古代,良民證的寫法為“良民證”,字形相似但稍有差異。
1. 他通過良民證明自己是一個講道德的好公民。
2. 沒有良民證,他将無法獲得公民權益。
1. 良好
2. 民主
3. 證明
4. 公民
5. 公證
1. 好公民證
2. 品行證明
3. 公民證書
1. 不良分子證
2. 犯罪記錄
3. 不端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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