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理的要旨。 南朝 宋 顔延之 《吊張茂度》:“賢弟子少履貞規,長懷理要。清風素氣,得之天然。” 宋 葉適 《祭潘叔度文》:“故雖聞理要,而猶前師後友,上請下問,至於老而未已。” 章炳麟 《論式》:“ 後漢 諸子漸興,訖 魏 初幾百種,然其深達理要者,辨事不過《論衡》,議政不過《昌言》,方人不過《人物志》。”
(2).道理精當。《宋書·謝弘微傳》:“至于領會機賞,言約理要,故當與我共推 微子 。”
根據權威詞典及文獻資料,"理要"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一、事理的要旨 指事物内在規律或核心思想,常用于學術讨論或哲理闡述。如:
二、道理精當 強調論述邏輯的嚴謹性和表達的準确性。如:
該詞屬于文言詞彙,現代漢語使用頻率較低,但在特定學術領域仍可見到。中"得理要饒人"的造句屬于現代語境下的創新用法,非傳統詞義。建議在古籍閱讀或哲學讨論時注意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内涵。
《理要》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要點、要旨、主旨。
《理要》的部首為「王」,筆畫數為13。
《理要》是由「王」和「糸」構成的,糸代表線,表示線索,王表示主宰,引申為主旨、要旨。
《理要》的繁體為「裡要」。
在古時候,「裡」的寫法為「裡」,「要」的寫法為「腰」。
這篇文章的《理要》是提供大家一些學習方法。
理解、理念、要素、要領、要害
要點、主旨、重點、核心
細節、瑣碎、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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