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田賦制度,準将當年所納錢糧,扣除災荒蠲免所得的馀額,抵作次年應納的賦稅,叫流抵。《清文獻通考·田賦二》:“蠲免災荒,除本年應蠲錢糧即於本年扣免外,亦有本年納戶之錢糧收完在前奉蠲在後,則以本年應蠲錢糧抵次年應納正賦,名曰流抵。”
“流抵”是一個曆史性財稅術語,主要用于中國古代田賦制度中,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指舊時官府允許将當年繳納的錢糧,扣除因災荒減免的部分後,剩餘款項可抵充次年應繳納的賦稅。這種制度旨在平衡災年與正常年份的稅收負擔,緩解農民壓力。
《清文獻通考·田賦二》記載:“蠲免災荒……以本年應蠲錢糧抵次年應納正賦,名曰流抵。”,說明該制度在清代已有明确實施。
“流抵”作為曆史制度,現代已不再適用,但其核心理念(如稅收彈性調整)在當代農業補貼或災害救濟政策中仍有相似邏輯。
需注意,部分資料(如)将“流抵”解釋為“流水抵達,形容事物順利”的成語,此釋義可能與其他概念混淆,建議以曆史財稅制度含義為準。
《流抵》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物體隨着流動到達。
《流抵》漢字由2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氵」和「殳」。它的總筆畫數為9畫。
《流抵》在古代的《說文解字》中未有記載,可能是較為新近的詞語。
繁體字「流抵」的書寫形式為「流抵」。
由于《流抵》并非古代常用的漢字詞語,因此在古時候并無相應的寫法。
1. 小舟流抵了岸邊,乘客們紛紛下船。
2. 河水順着坡度流抵河口,形成了一個濕地。
1. 流向
2. 流出
3. 抵達
4. 抵制
1. 流經
2. 到達
1. 阻滞
2. 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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