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刑的犯人。 明 何孟春 《馀冬序錄摘抄内外篇》卷一:“及後斷獄,七下至五十七用笞,六十七至一百七用杖,麗徒杖數亦然。”
“麗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麗徒”是特定曆史背景下産生的法律術語,反映了古代刑罰制度中的一類受刑者。如需深入探究,可參考《餘冬序錄》等明代司法文獻。
《麗徒》是一個漢字詞語,具有美好的意義。它代表着一個人對生活、工作或事物等的熱愛和追求,以及對美的渴望和追尋。
《麗徒》的部首是 "丶",由于隻有一個漢字部首,因此整個字是由一個部首組成的。
而《麗徒》總共有五筆,分别是:"一"、"一"、"一"、"一"、"丨"。
《麗徒》是一個古代的諺語,源自于中國古代文化,常被用來形容人們追求美好事物和生活的精神追求。
《麗徒》的繁體字為 "麗徒",字形上稍有不同,但依然保留着相同的意義和用法。
根據古代漢字書寫規範,古時候《麗徒》的寫法和現代字體略有不同,但意思和用法完全一緻。
1. 他是一個對藝術充滿麗徒的人。
2. 年輕人應該保持對生活的麗徒,不斷追求自己的夢想。
3. 這本書讓我感受到了生命的麗徒和美好。
麗徒具有一些相關的組詞:
1. 麗徒相逢:形容美好的人或事物相遇的情景。
2. 麗徒人生:形容一種積極向上、追求美好的人生态度。
3. 麗徒追求:表示對于美好事物的追求和尋找。
與《麗徒》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1. 追求:表示對美好事物或目标的追尋和努力。
2. 向往:指對理想、幸福生活的向往和期待。
3. 瑰麗:形容某種事物或景象非常美麗、華麗。
與《麗徒》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1. 平庸:表示普通、平凡,缺乏特别之處。
2. 乏味:指事物缺乏刺激性、無趣。
3. 沒有追求:表示對美好事物缺乏追求和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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