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雇為人抄寫。《北堂書鈔》卷一○一引 三國 吳 謝承 《後漢書》:“晝則躬耕,夜則賃書以養母。”《南史·孝義傳上·庾震》:“喪父母,居貧無以葬,賃書以營事,至手掌穿,然後葬事獲濟。”
“賃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受雇抄寫
根據、、、等網頁,“賃書”指受雇為人抄寫書籍或文書,是古代一種謀生方式。例如《南史》記載,庾震因貧困無法安葬父母,通過“賃書”賺取費用,甚至“手掌穿”仍堅持抄寫。
借用書籍(存争議)
部分來源(如、)提到“賃書”作為成語時,可解釋為“借用書籍”。但這一用法缺乏權威文獻佐證,可能與現代誤用或引申有關。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北堂書鈔》《南史》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權威字典如漢典()。
賃(lìn)書指的是借閱書籍、租借圖書的意思。通常是指通過支付一定的費用,借閱或租用圖書館或書店的圖書使用一段時間。
賃字由兩部分組成:走(走字的拆分部首)和令(令字的拆分部首)。
賃字的總筆畫數為7畫。
賃字最早來源于《說文解字》。在繁體字中,賃字的寫法為「賃」。
古時候,賃的寫法有一些變體。其中一種寫法為「租賃」,即通過租借的方式獲取書籍。
1. 他賃書學習了很多知識。
2. 圖書館每人最多可以賃書30本。
1. 賃書證
2. 賃書館
3. 賃書費
4. 賃書期
借閱、租借、租賃
歸還、歸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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