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檔案材料建立卷宗。《新華半月刊》1956年第10期:“全面推行文書處理部門立卷,以建立統一的歸檔制度。”
“立卷”是一個多領域術語,主要含義如下:
立卷指将辦理完畢且具有查考保存價值的公文,按照形成過程中的關聯性和特定規律,整理組合成案卷的工作流程。這是檔案管理的基礎環節,目的是實現文件系統化、規範化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明确規定,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需定期移交至單位檔案機構或檔案人員集中管理,禁止個人占有。
個别低權威性網頁提到“立卷”在萬年曆中表示“訂立契約買賣”,或形容“立即動筆寫作”,但此類用法缺乏廣泛認可,建議以檔案管理定義為主。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操作規範,可參考《新華半月刊》1956年第10期關于文書部門立卷的論述。
立卷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立和卷。
立的拆分部首是立,它的筆畫數為5。立字源于象形,表示一個人站立的形态。
卷的拆分部首是卩,它的筆畫數為9。卷字是在包含卩部首的字旁異體字中引申出的。
立卷這個詞的意思是指将書籍或文件按照特定的順序整理起來。類似的詞語還有卷冊、卷軸等。
立卷來源于漢代,最早是用來指代将典籍排列整理起來的動作。隨後延伸到一般文件的整理方案。
在繁體字中,立卷的寫法和簡體字基本一緻。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例如,《説文解字》中的寫法為:立卷〔㛐㝤〕。這種寫法常見于秦朝和漢朝時期的古代文獻中。
以下是一些使用立卷的例句:
1. 請您把這些文件立卷整理好。
2. 他花了一個晚上将衆多書籍立卷整理完畢。
一些相關的組詞有:卷帙、卷宗、卷子等。
立卷的近義詞包括整理、歸檔、分類等。
立卷的反義詞可以是雜亂、混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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